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9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審附民字第289號

請求賠償損害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2 月 10 日

法官劉美香高上茹林慈雁

附民原告 科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鄧全凱
代表人
附民原告 科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代表人
陳郁元
代表人
上揭原告
代表人
共同訴訟
代理人
劉上銘律師

附民被告 江彥蓉

上列被告因商業會計法等案件(110 年度審訴字第349 號),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審查庭審判長法 官 劉美香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0 日

法 官 高上茹

法 官 林慈雁

書記官 吳秉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3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審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