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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重附民字第10號

請求賠償損害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10 月 05 日

法官陳囿辰張英尉羅文鴻

原告
艾爾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震緯
被告
羅則麟(原名羅列峯)

陳雅閑

上列被告因本院110年度易字第76號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5 日

刑事第十八庭 審判長法官 陳囿辰

法官 張英尉

法官 羅文鴻

書記官 林佳穎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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