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附民字第928號
- 原告
- 腓利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建米
- 原告
- 樂山茶葉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益盛
- 被告
- 劉丞翔
陳智徫 籍設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新
北○○○○○○○○○)
胡毓和
徐辰宇
上列被告因109年度訴字第207號誣告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附民字第928號
陳智徫 籍設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新
北○○○○○○○○○)
胡毓和
徐辰宇
上列被告因109年度訴字第207號誣告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