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審附民字第1362號
- 原告
- 余葳貞
- 被告
- 張晏寧
- 被告
- 上一被告之
- 法定代理人
- 黃正忠
- 被告
- 大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謝莉莉
- 新理想廣告股份有限公司(天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設桃園市○○區鎮○街000號0樓
上列被告等因偽造文書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審附民字第1362號
上列被告等因偽造文書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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