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53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政府採購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9 月 01 日
- 當事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智陽營造有限公司、許銘珊、朱鎵孝、聯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陳福海、陳正義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539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智陽營造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許銘珊 被 告 朱鎵孝 共 同 選任辯護人 鄧湘全律師 被 告 聯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福海 被 告 陳正義 上列被告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112年9月22日下午2時30分許就被告朱鎵孝部分在本院刑事第22 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 日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林龍輝 法 官 吳軍良 法 官 林岷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慈思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