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95號
- 原告
- 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柏園
- 訴訟代理人
- 呂俊杰律師
- 被告
- 林政偉
曾佩雅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十八庭審判長法 官 鄭吉雄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附民字第195號
曾佩雅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十八庭審判長法 官 鄭吉雄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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