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單禁沒字第98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聲請沒收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8 月 18 日
- 法官李思緯
- 被告游聖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單禁沒字第988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游聖偉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112年度聲沒字第999號、110年度毒偵字第1839號 、第1840號、第3519號、第2750號、第2751號、第2752號、第2753號、第534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游聖偉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而經檢察官以110年度毒偵字第1839號、第1840號、第3519 號、第2750號、第2751號、第2752號、第2753號、第5344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惟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係違禁物、附表二所示之物係被告所有並供其施用毒品所用之物,爰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 項、第40條第2項之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及沒收等 語。 二、按違禁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 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亦定有明文。再供犯罪所用、犯 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刑法第38條第2項定有明文 。另檢察官依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 分者,對刑法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及第38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 第259條之1亦有明文。 三、經查 ㈠被告游聖偉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而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0年度毒偵字第1839號、第1840號、第3519號、第2750號、第2751號、第2752號、第2753號、第5344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有上開不起訴處分書、臺灣高 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 ㈡被告為警扣得如附表一所示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殘渣袋,檢驗結果呈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乙情,有詮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藥物檢驗報告、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濫用藥物檢驗報告等件在卷可考,足認附表一所示之扣案物,確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規定之第二級毒品,屬 違禁物無訛,聲請人據此聲請宣告沒收銷燬,要無不合,應予准許。至因檢驗所耗損之上開毒品,既已滅失,爰不另為沒收銷燬之諭知。又包裝上開甲基安非他命之包裝袋,以現今所採行之鑑驗方式,包裝袋仍會殘留微量毒品,而無法將之完全析離,是該包裝袋應與所剩裝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併與沒收銷燬,附此敘明。 ㈢又附表二所示之扣案物,是被告所有並供其為本案施用毒品犯行所用之物,亦經被告供述明確,揆諸上開說明,亦應宣告沒收之。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5條之36第2項、第259條之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8 日刑事第十七庭 法 官 李思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郭怡君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8 日 附表一: 編號 名稱 數量 備註 1 白色結晶 1包,驗前淨重(含袋重)0.3086公克 詮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藥物檢驗報告(報告編號:D0000000)(詳見109年度毒偵字第2834號卷第151頁) 2 白色結晶 3包,驗前淨重(含袋重)總重1.3305公克 詮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藥物檢驗報告(報告編號:D0000000)(詳見109年度毒偵字第2835號卷第141頁) 3 白色透明結晶1包 1包,淨重0.3043公克 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濫用藥物檢驗報告(報告編號:UL/2019/C0000000)(詳見109年度毒偵字第6846號卷第78頁) 4 殘渣袋 2只 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濫用藥物檢驗報告(報告編號:UL/2019/A0000000)(詳見108年度毒偵字第5973號卷第68頁) 附表二: 編號 名稱 數量 備註 1 安非他命吸食器 1組。 供被告施用毒品犯行所用 2 安非他命吸食器 1組。 供被告施用毒品犯行所用 3 安非他命殘渣袋 1只。 供被告施用毒品犯行所用 4 安非他命吸食器 1組。 供被告施用毒品犯行所用 5 吸食器 1支。 供被告施用毒品犯行所用 6 玻璃球 1個。 供被告施用毒品犯行所用 7 磅秤 1個。 供被告施用毒品犯行所用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單禁…」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