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附民字第137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8 月 14 日
- 當事人莊紅秋、陳啟華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378號 原 告 莊紅秋 被 告 陳啟華(香港籍) 在中華民國境內連絡地址:臺北市○○區○○○ 路000號之210房(皇后旅店)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112年度金訴字第696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案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4 日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江德民 法 官 吳天明 法 官 廖奕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宛軒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