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交附民字第10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請求賠償損害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08 月 14 日
  • 法官
    陳佳宏陳藝文葉宇修
  • 法定代理人
    張奕瑞

  • 原告
    宿紘騫
  • 被告
    蔡宇祥聯韻聲學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交附民字第102號 原 告 宿紘騫 (地址詳卷) 被 告 蔡宇祥 (地址詳卷) 聯韻聲學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張奕瑞 (地址詳卷)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114年度交簡字第58號),經原告提 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4 日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佳宏 法 官 陳藝文 法 官 葉宇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王儷評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4 日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交附…」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