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審交附民字第190號
- 原告
- 詹雅惠
- 被告
- 蔡小雪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115年度審交簡字第287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案情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 條第1項、第504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審查庭審判長法 官 陳彥年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5年度審交附民字第190號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115年度審交簡字第287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案情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 條第1項、第504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審查庭審判長法 官 陳彥年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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