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壢簡附民字第29號
- 原告
- 袁藝家(地址詳卷)
- 被告
- 簡嘉豪(地址詳卷)
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本院115年度壢簡字第54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5年度壢簡附民字第29號
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本院115年度壢簡字第54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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