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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易字第一五八一號

詐欺等刑事裁判日期 92 年 11 月 28 日

法官林恆吉劉秀君陳彥宏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八十八年度易字第一五八一號

公訴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戊○○
選任辯護人
許明桐律師
被告
丁○○
右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陳萬發律師
被   告 乙○○

右列被告等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八十七年度偵字第九八四八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戊○○共同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壹年。

丁○○、乙○○共同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丁○○處有期徒刑陸月,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戊○○係「丙○○百佳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丙○○公司)位於桃園縣龜山鄉樂善村八鄰二十之二十號桃園分公司之中央倉儲經理,負責管理該公司貨物進出之業務,為從事上開業務之人;李宏銘為「新航企業社」(負責人登記為游萬華)及「清俊物流運送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清俊公司,負責人登記為李宏增)之實際負責人,庚○○(未起訴)則為「龍鑫企業社」之負責人;戊○○、李宏銘及庚○○依公司法第八條第二項、商業登記法第四條、第九條第二項等規定,並均為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緣「龍鑫企業社」、「新航企業社」及「清俊公司」分別於民國八十六年、八十七年間,向丙○○公司承攬貨物運送之業務,為丙○○公司自上處中央倉庫,將貨物運送至丙○○公司各地之門市部;而丙○○公司內部貨物之配送作業及請款方式,係由戊○○視各門市部之缺貨狀況,填具托運單、出車單,前者載明運費金額供貨運公司請款,後者則交由貨車司機,在送貨時隨車供丙○○公司之各門市部人員簽收,迨運送完畢,再由貨運公司出具發票,連同上開託運單、出車單等單據,向丙○○公司請款。又中央倉庫在貨運公司協助拆櫃補貨時,亦係由戊○○填具託運單、託搬運單交予貨運公司,前者用以計算拆櫃費用,後者則係供中央倉庫員工簽名確認已經拆櫃之用,再由貨運公司出具發票,連同上開託運單、託搬運單,請領託搬運費(或稱拆櫃費)。丙○○公司並授權戊○○在上開單據有欠缺時,得依其職權加註,准許請款。詎戊○○在負責上開倉儲控管業務時,發覺如勾串「龍鑫企業社」等貨運公司以上開單據浮報運費或託搬運費,自上開流程而言,丙○○公司查核不易,認為有機可乘,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並基於詐欺取財、填載不實會計憑證等概括犯意,先與李宏銘共同基於概括犯意聯絡,自八十六年四月十六日起至八十七年四月五日止,明知丙○○公司並未實際委請「新航企業社」或「清俊公司」出貨至各門市部,而仍由戊○○在上址丙○○公司內,連續在其業務上所執掌,如附表一A所示之託運單、出車單或託搬運單等內部會計憑證上,虛偽填載出貨時間、數量及運費後,交予李宏銘配合填寫不實之外部會計憑證統一發票後,提出予丙○○公司,表示申領如附表一A所示之託運費、託搬運費之意,使丙○○公司誤信「新航企業社」或「清俊公司」確有為該公司運送貨物之事實,而撥付「新航企業社」或「清俊公司」如附表一A所示之款項,足生損害於丙○○公司及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之正確性,計一百三十二筆款項共新台幣(下同)一百二十七萬零一百元。戊○○又承前之概括犯意,與庚○○另行基於概括犯意聯絡,自八十六年七月一日起至八十六年六月十八日止,以相同方式,由戊○○在如附表一B所示之出車單、託運單或託搬運單上,虛偽登載不實之出貨事項,並由庚○○配合以「龍鑫企業社」名義出具不實之統一發票,持向丙○○公司浮報如附表一B所示款項,足生損害於丙○○公司及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之正確性,共十六筆計八萬零一百元。

二、嗣庚○○屢向戊○○反映上開作法有欠妥適,戊○○發覺庚○○並無配合意願後,適有庚○○之職員丁○○自行創立「巨普企業社」,亦從事貨物運送之業務,戊○○遂轉而委請「巨普企業社」向丙○○公司承攬上開配送貨物之事務;他方面庚○○即自行退出上開業務。戊○○乃承前開概括犯意,與丁○○共同基於詐欺取財、填載不實會計憑證等概括犯意聯絡,自八十六年六月二十四日起八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止,以相同手法,在如附表二所示之託運單、出車單或託搬運單等內部會計憑證上,虛偽填載不實之出貨事項;丁○○亦按上開虛偽出貨量,填寫不實之外部會計憑證統一發票後,據以向丙○○公司浮報如附表二所示之款項計一百一十九筆共一百一十六萬四千元,並足以生損害於丙○○公司及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之正確性。

三、戊○○又承前之概括犯意,與丙○○公司之出貨主任乙○○共謀以上開方式,以乙○○所有車輛之車號填寫不實之出車單或託運單,交予李宏銘、庚○○或丁○○出具不實發票,向丙○○公司詐領運費。二人遂與李宏銘或庚○○或丁○○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並基於詐欺取財、填載不實會計憑證等概括犯意聯絡,自八十五年九月間某日起迄八十七年四月間某日止,陸續以相同手法,由乙○○填載不實之內部會計憑證託運單、出車單,交予戊○○簽名確認後,再交由李宏銘或庚○○或丁○○,配合出具相應之不實統一發票,持向丙○○公司浮報運費,而足生損害於丙○○公司及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之正確性。計戊○○、乙○○與李宏銘三人向丙○○公司詐得如附表三A所示之款項一筆九千九百元;戊○○、乙○○與庚○○三人向丙○○公司詐得如附表三B所示之款項一筆四千七百元;戊○○、乙○○與丁○○三人共向區臣氏公司詐得如附表四所示之金額共十七筆七萬八千八百元。至於附表四編號十八、十九、二十三筆款項雖已請領,然尚未領取即被丙○○公司發覺而未撥付,尚未得逞。

四、案經丙○○公司訴請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訊據被告戊○○固不否認於附表一至附表四各項所示之時間內,擔任丙○○公司之中央倉庫主管,並先後出具如上開附表各項所示之託運單或託搬運單,交給由庚○○之「龍鑫企業社」,或李宏銘之「新航企業社」、「清俊公司」,或丁○○之「巨普企業社」等貨運公司,由各該企業社出具發票,向丙○○公司請領如上開附表所示之運費或托搬運費等事實不諱;被告丁○○亦不否認於附表二、附表四各項所示之時間內,以「巨普企業社」名義出具發票,配合戊○○出具之託運單、託搬運單或出車單,向丙○○公司請領如附表二、附表四各項所示之運費或託搬運費等事實;被告乙○○亦不否認與戊○○在附表三、附表四各項所示之時間內,藉由庚○○或李宏銘或丁○○配合出具之發票,向丙○○公司領取如附表三、附表四各項所示之託運費或託搬運費等事實,惟均否認有何詐欺取財、填載不實會計憑證等犯行。被告戊○○辯稱:伊只溢領五十萬元左右的運費,而且是用在公司倉庫的管銷,細目有①辦公桌椅費用;②庫存貨物超出負荷,經伊向公司報告後,公司准許伊向浩翔公司短期承租倉庫應急,但期滿後庫存問題依舊存在,伊向公司反映,公司又不處理,所以伊未經公司許可,就先向浩翔續租倉庫,以解決庫存問題之倉租費用;③車廂廣告費用,此部分未經公司核可,係伊為謀公司整體形象提升所自動決策;④央倉貨櫃屋費;⑤移倉打工費用;⑥支付乙○○的加班費用。而其他單據不符的情形,可能是司機疏忽將出貨單丟掉,事後補開,就無法請店家開託運單,照公司規定,伊有權簽註認可這部份的請款云云。被告丁○○辯稱:伊不是丙○○公司的員工,丙○○公司一方和伊接觸的最高層級是戊○○,而戊○○告訴伊丙○○公司會要求廠商代墊費用,事後再用運費報支,因為丙○○公司先前購買堆高機,就是用相同方式,要求伊先出錢代墊費用,事後再由運費攤還,既然有前例可循,所以伊認為沒有問題,就配合戊○○寫的託運單出發票,事後伊也沒有分到錢云云。被告乙○○辯稱:伊是丙○○公司中央倉庫的唯一出貨主任,因為工作的關係,常常需要加班,但因為沒人可以幫伊代班,所以伊無法補休假,因此戊○○讓伊用報運費的方式領加班費,伊只領一萬多元,實際上都是加班費云云。經查:

(一)告訴人丙○○公司倉庫出貨,請領運費之正常手續,係由被告戊○○視各門市部之缺貨狀況,填具託運單、出車單,前者載明運費金額,供貨運公司計算請款,後者則交予貨車司機,在送貨至各門市部時,隨車供丙○○公司之各門市部人員簽收,再由貨運公司依託運單所載之運費金額開立發票後,連同出車單、託運單等單據,向丙○○公司請款;又丙○○公司在貨運公司協助拆櫃補貨時,亦係由被告戊○○填具託運單交予貨運公司計算拆櫃費用,另以託搬運單供中央倉庫員工簽名確認已經拆櫃,事後由貨運公司依託運單上之金額出具發票,請領託搬運費(即拆櫃費)。丙○○公司並授權被告戊○○,在上開單據不全之情形下,仍得在單據上加註請款。上開事實,業經證人即丙○○公司職員辛○○、甲○○分別到庭結證無誤(辛○○部分見本院八十九年六月一日筆錄,甲○○部分見本院八十八年度易字第二一五六號卷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筆錄)。而被告戊○○或乙○○出具予「龍鑫企業社」、「新航企業社」、「清俊公司」或「巨普企業社」,供上開貨運公司向丙○○公司請領如附表一至附表四各項所示運費、託搬運費之相關單據中,就請領之運費部分,或無託運單僅有出車單,然出車單上並無門市部人員簽收,或雖有託運單及出車單,然出車單並無門市部人員簽收,或僅有託運單而無相應之出車單,就請領之託搬運費部分,或為拆櫃號碼欠缺,或屬虛構之拆櫃號碼,或無中央倉庫人員簽名確認拆櫃,均與正常流程不符等情,則據證人辛○○陳明在卷,並有如附表一至附表四各項所示之託運單、託搬運單及出車單一份附卷可稽(詳見九十年六月十五日告訴狀所附單據)。

(二)次查,出車單上均有「本表為請款依據,請勿遺失」、「無店內簽收將不予付款,若為特殊因素,需由W/H主管(即中央倉庫)簽可」之備註,證人辛○○在本院審理時,經質以:「如遺失出車單等缺單狀況時,應如何處理」時,並指稱:「應該在填寫託運單時就要加註說明」等語(本院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九十年八月二十八日筆錄),顯見上開請款單據之記載如有欠缺,雖非不得請款,然究屬例外,次數不應太多,金額亦不應太高;否則,豈非被告戊○○每次均需與各地門市部人員確認收貨狀況,再於問題單據上簽註同意付款,而有違丙○○公司設置託運單、出車單等單據,以便查核貨運公司請款之本意?況且,自貨車司機一方以觀,出車單既係其工作領款之依據,則司機為確保其能夠領得薪資起見,自當妥為保管出車單,以減少丙○○公司拒絕付款之風險,故亦不應有太多遺失出車單之情形,此徵之證人即貨車司機王興堂在本院審理時經質以:「在出貨程序上有無出貨單漏簽的情形」時,答稱:「幾乎不可能,我做九個月沒碰過漏簽情形」等語(本院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筆錄),益臻明顯。然本件之問題單據不僅數量甚多,且金額亦甚高,與上開經驗法則相違,實有可疑。不僅如此,本件之問題單據中,甚多在一張出車單上概括記載司機在該次出車時,一次送貨至數家門市部,然其上卻無任何門市部人員簽收之情形;則衡情,縱貨車司機在該次送貨時,疏於將出車單交予某處之門市部人員簽收,亦不應有數家門市部人員同時忘卻在出車單上簽收之理。佐以被告戊○○及乙○○自警訊以迄本院審理時止,均不否認以運費名義夾報其他費用之事實(本院九十年五月十四日筆錄),被告戊○○且自承:「以乙○○名義請款之部分單據(此部分詳如附表五所示)是伊申請的,乙○○不知情等語(本院八十八年八月十一日筆錄、九十一年八月一日陳報狀),而被告丁○○、「龍鑫企業社」之負責人庚○○亦分別陳稱:伊等確實有配合戊○○要求,開具不實發票向丙○○公司請領運費或託搬運費等語(丁○○部分見本院八十九年一月十日筆錄,庚○○見本院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筆錄)。綜上,被告戊○○、乙○○分別填具不實之託運單、出車單或託搬運單,交予丁○○或李宏增、庚○○等人配合出具不實發票,持向丙○○公司詐領運費或拆櫃費之事實,應堪認定。

(三)被告戊○○、乙○○明知丙○○公司並無附表一至附表四各項所示之出貨事實,而仍分別與李宏銘、庚○○及被告丁○○等人勾串,分工填載不實之出車單、託運單或託搬運單及相對應之統一發票,向丙○○公司請領運費或託搬運費,被告戊○○之請款時間,自八十六年四月間起至八十七年五月為止,在約一年間竟有二、三百筆問題單據,總金額則高達二百多萬元;被告乙○○透過丁○○請款之時間,自八十六年八月起至八十七年四月止,短短八月間亦有二十筆共七萬餘元之多,綜合上開請款之時間、請領之金額及次數等因素以觀,被告等所為顯非臨時因應之例外,而係預謀之舉。渠等主觀上有為自己不法所有之詐欺意圖,甚為灼然。

(四)被告戊○○雖辯稱:伊只溢領五十萬元左右的運費,而且是用在公司倉庫的管銷,細目有①辦公桌椅費用;②庫存貨物超出負荷,經伊向公司報告後,公司准許伊向浩翔公司短期承租倉庫應急,但期滿後庫存問題依舊存在,伊向公司反映,公司又不處理,所以伊未經公司許可,就先向浩翔續租倉庫,以解決庫存問題之倉租費用;③車廂廣告費用,此部分未經公司核可,係伊為謀公司整體形象提升所自動決策;④央倉貨櫃屋費;⑤移倉打工費用;⑥支付乙○○的加班費用。而其他單據不符的情形,可能是司機疏忽將出貨單丟掉,事後補開,就無法請店家開託運單,照公司規定,伊有權簽註認可這部份的請款云云。惟其所辯:伊僅溢領五十萬元,其餘問題單據僅係作業疏失部分,應非可採,已如理由欄前各項所述之外,另查:1上開各項花費,除③車廂廣告費用及⑥支付乙○○的加班費用等二項名目外,其餘均屬丙○○公司一般營運所必須,乃被告戊○○不循正常管道向上反映,反私下另外添購桌椅,租用倉庫置貨、移貨,再自行墊付桌椅價款、倉租等花費,之後再要求庚○○或李宏銘或丁○○等人,以渠等經營之企業社名義配合出具不實之統一發票,向丙○○公司請款後補回,其法輾轉迂迴,並違反丙○○公司之內部規定,甚或不無觸法之虞,然被告戊○○之目的,卻不過在解決公司管銷之費用問題?衡諸被告戊○○與丙○○公司間,不過為單純之勞僱關係而言,此似與常情不符。2再者,被告戊○○既係丙○○公司之中央倉庫經理,主管倉儲業務,可見製作車廂廣告並非其業務範圍。是則,上開花用中之③車廂廣告費用,顯與被告戊○○無關,即被告戊○○亦自承:車廂廣告費用並未經公司核可等語。準此,被告戊○○無端越俎代庖,為丙○○公司製作車廂廣告,所為與常情不符,難以採信。即令真有該筆款項支出,然被告戊○○所為,既係以不實單據,向丙○○公司請領該公司未曾審核准付之費用支出,仍屬浮報之詐欺行為。況且,被告戊○○亦無法具體指出請領之何筆費用,係撥付車廂廣告費用之用,其所辯亦難採信。3又關於⑥支付乙○○加班費用部分,查證人辛○○到庭證稱:丙○○公司對加班員工僅准予補假,並無申領加班費之制度等語(本院八十九年六月一日筆錄),並提出員工手冊一份為證(八十九年六月十九日告訴狀後附告證三十六),被告戊○○身為丙○○公司之中央倉庫主管,對上開規定應無不知之理。然其甘冒違法風險,以不實名目向丙○○公司請款,以支付上開丙○○公司並未核准之費用,其所為損己利人,亦與常情不符。4至證人王興堂、許豐璿雖均到庭證稱:「我們有幫忙(貨物)移倉,花了約一個月到一個半月的時間,各領一萬多元,工資是戊○○給的」等語(本院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筆錄),證人即浩翔倉庫之負責人己○○亦到庭證稱:「八十七年九月到八十八年一月初還有續租(倉庫)四個月,是放丙○○公司的貨品」等語(本院八十九年二月十五日筆錄),固堪認被告戊○○確有續租浩翔倉庫一事,然丙○○公司內部始終不知有續租倉庫一事,此經證人辛○○陳明在卷(本院八十九年六月一日筆錄),並有其內部員工調查資料一份附卷可稽(八十八年十月六日告訴狀後附告證二十四)。姑不論丙○○公司倉儲貨物滿溢,有必要另行承租倉庫,且實際上亦已由被告戊○○另行承租倉庫,以解決上開庫存過剩之經營問題,此非被告戊○○之錯,應無匿飾必要,然丙○○公司方面對上開情形始終一無所知,純由被告戊○○私下獨立解決,已難取信於人,即由倉儲管理之實際作業而論,倉庫內長期裝、卸貨物進出,時間既長,又需人員搬動作業,且非一次可以處理完畢,如非刻意隱瞞,丙○○公司豈能不知部分貨物已經移倉保管?此對照上開證人及被告戊○○就該待證事項所聲請傳訊之證人,均係貨車司機(同上筆錄,另參八十八年十月八日聲請狀),並無丙○○員工在內一節,尤顯可疑。況且,本件案發後丙○○公司會同被告戊○○前往浩翔倉庫檢視結果,內裡空無一物,此經被告戊○○、證人辛○○分別陳明在卷(本院八十九年六月一日、七月二十七日筆錄),若被告戊○○所辯:因原有倉庫地方不足,無法存貨,故需另覓浩翔倉庫存放等語屬實,則浩翔倉庫內又為何無存貨堆放?不僅如此,被告丁○○在案發後,向丙○○公司自稱略稱:倉庫裡的貨已經載去丟掉了云云,有其自書便條一份附卷可稽(見八十九年六月十九日告訴狀後附告證三十四),亦與被告戊○○前揭所辯:因存貨過剩,需另租倉庫解決云云,有所出入,且若丁○○所言屬實,試問該部分移倉貨物何以不直接清除丟棄,反需另外租用倉庫存放?甚而,依辛○○指訴:移倉費可用零用金報支單申請等語(本院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筆錄),並提出報支單範例為證(八十八年十月六日告訴狀所附告證二十三),是被告戊○○如何不由此途,反需迂迴行事?綜上,被告戊○○承租浩翔倉庫一節,縱有其事,亦不足採為有利於其之認定。5綜上,被告戊○○所辯,應無可採。

(五)被告丁○○經營「巨普企業社」有年,當知統一發票為會計憑證,應據實開立,然其長期、連續出具不實發票,供被告戊○○、乙○○向丙○○公司浮報運費、拆櫃費等費用,事後亦未向丙○○公司查證,僅此即有可疑;佐以其在警訊中經警詢問:「你給(戊○○、乙○○)錢,有無抽頭金」時,自承:「沒有抽頭,我換得的是工作機會」等語(偵卷第十三頁反面),可見被告丁○○係因「巨普企業社」甫成立對外營業,急欲承攬丙○○公司外包之運送工作機會,始配合戊○○等人出具不實發票。此徵之證人庚○○在本院審理時證稱:「在這期間,我有考慮到這樣做無異增加我整年度的稅金計算,有向他反應過,戊○○只有笑一笑沒說什麼,就找另外一家新航線合作,把倉租的費用分成二部分,由我與新航線共同分擔倉租費用‧‧‧後來戊○○認為我不太配合,所以他就找丁○○去申請另外一家貨運公司,‧‧‧等丁○○的公司正式成立第一天我就主動走了」等語(本院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筆錄),益臻明顯。綜上,足認被告丁○○知情戊○○等人浮報運費、拆櫃費之事實,而仍配合出具不實發票,其與戊○○、乙○○二人就本件浮報運費、託運費之犯行間,自係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而應負共犯之責。被告丁○○雖辯稱:因為戊○○要伊配合出發票報帳,而戊○○是丙○○一方與伊接觸的最高主管,且伊之前即有為丙○○公司代墊堆高機的費用,再從運費中報帳的前例可循,所以伊就配合戊○○出發票,不知道是浮報云云,並提出堆高機合約書一份為證(八十八年十月十二日答辯狀後附證物)。經查,丙○○公司與被告丁○○之「巨普企業社」確有訂立堆高機買賣契約,由「巨普企業社」出資購買堆高機供丙○○公司使用,丙○○公司則自八十六年七月十二日起按月攤還一萬元,攤還方式係自「巨普企業社」應付給丙○○公司之佣金中按月扣除,處理方式則由巨普企業社以運費名義開據發票銷帳等情,業據證人辛○○、丙○○公司物流經理甲○○分別證述屬實(本院八十九年二月十五日筆錄),並有堆高機合約書一紙附卷可稽,可見被告丁○○事前為丙○○公司代墊堆高機費用,事後由丙○○公司以運費攤還一節,固有其事,然此究係唯一之例外情形,亦據證人辛○○、甲○○結證無誤(本院八十九年二月十五日、六月一日筆錄),且事後被告丁○○持向丙○○公司報帳核銷堆高機費用之發票上,自八十八年七月以後,備註欄處均記明「堆高機」等字樣(八十八年十月十二日答辯狀證物二),當係供丙○○公司會計部門銷帳之用。可認上開情形不過為會計科目之作帳核銷,仍有原始之契約書與發票備註等可供查考,與欠缺原始會計憑證之浮濫報帳,迥然不同。是故,被告丁○○以彼類此,辯稱:有堆高機前例可循,所以伊就配合戊○○出發票,不知道是浮報云云,即無可採。否則,既然被告丁○○係援引堆高機前例,同意出具發票交予戊○○報帳,則作業上為何未依前例辦理,在發票上註明用途如「倉儲」、「廣告」、「辦公桌椅」等字樣,以供丙○○公司一方查考?況在發票上加註用途核銷,不僅為會計作業上之常見做法,亦有堆高機前例可循,則衡情,縱認戊○○為湮滅事證,片面指示被告丁○○不需在發票上註明用途,試問被告丁○○如何能不起疑心,仍欣然相從?從而,被告丁○○所辯:伊僅單純配合戊○○,就浮報一事均不知情云云,顯不可信。另按,共犯本即應在犯意聯絡內,為全體共犯之犯行負責,此有最高法院二十七年上字第七五五號判例可資參照。而被告丁○○係在知情之狀況下,配合戊○○等人出具不實發票,供戊○○等人向丙○○公司浮報費用等情,已如前述,依上說明,其自應與戊○○等人負共犯之責。是故,被告丁○○實際上是否分得贓款,並非所問;其所辯:伊並未分得贓款等語,縱使屬實,亦不能執為有利於其之認定。

(六)丙○○公司規定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時,僅能補休並無加班費之情,已如理由欄前四、3所述。而被告乙○○任職丙○○公司有二、三年之久,此經其自承在卷,對公司休假規定,自難諉為不知。是故,設如被告乙○○所辯:伊報的運費實際是加班費云云屬實,其故向丙○○公司為不實請款,仍屬詐欺;遑論被告乙○○亦不能提出其加班之具體事證,以供本院與相關單據相互勾稽,其所辯是否屬實,尚堪存疑。至被告乙○○另辯稱:公司出貨組只有伊一人,無法找到人代班,所以伊無法補休假云云,然被告乙○○工作地點,係丙○○公司核心之中央倉庫,而丙○○公司係知名企業,為一般人所熟知,以其經營規模,竟無其他與被告乙○○層級相當之員工可資代班,實難採信,否則,若被告乙○○因事病無法正常上班,甚或無預警離職,依其所述,丙○○公司出貨工作豈非因此中斷?被告乙○○所辯,顯與常情有違,不足採信。

(七)本件雖無龍鑫企業社、新航線公司及巨普企業社出具之發票附卷,然貨運公司向丙○○公司請領運費、託搬運費,例必檢附托運貨運公司出具之發票一節,已如理由欄(一)所述,故上開各貨運公司應均有出具如附表一至附表四各項所示之發票,並堪認定。另查,附表五之單據雖係戊○○偽填乙○○之車號,然其上並無乙○○之簽名,而戊○○本即有權填寫出車單、託運單,是故,被告戊○○此部分所為,尚非以乙○○名義偽造文書可比,仍係其業務上登載不實事項而已,併予敘明。

(八)至告訴人丙○○公司另指稱:被告乙○○尚以上開方式,與戊○○、庚○○或李宏增或丁○○,向丙○○公司詐領如附表五、附表六各項之費用;被告戊○○則以上開方式,與丁○○或李宏增共同向丙○○公司浮報如附表六各項所示之費用云云(見九十年六月十五日告訴狀),然查,附表五之各項請款部分,均係被告戊○○自為,與被告乙○○無關,此經其等二人陳明在卷(見被告等九十一年八月一日陳報狀)。又附表六編號一至編號三之部分雖係問題單據,然此部分係因丙○○公司內部調用車輛,或因載送垃圾等故,而無人簽收,此經被告戊○○陳明在卷(九十年八月二十三日答辯狀),核其所辯尚無瑕疵可指,且此部分單據數量僅有數張,就金額、次數而言並亦無特別異常之處,丙○○公司復無法再予查核有何不實。另附表六之單據部分係丙○○公司稽核有誤,此有被告戊○○提出之新航企業社簽收單數份可稽(九十年八月二十三日答辯狀後附被證十一)。綜上,附表五浮報運費部分,被告乙○○並未參與,附表六部分之運費、託搬運費,則難認定係屬浮報。

(九)綜上所述,本件事證已臻明確,被告等所辯無非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渠等犯行均堪認定。

二、查被告丁○○、乙○○二人行為後,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業於九十年一月四日修正,將原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因身體、教育、職業或家庭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得以一元以上三元以下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之規定,修正為「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因身體、教育、職業、家庭之關係或其他正當事由,執行顯有困難者,得以一元以上三元以下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並於九十年一月十日由總統公布施行,於同年一月十二日生效。經依新舊法比較結果,以新法對被告等較為有利,應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規定,適用修正後之法律。至商業會計法雖亦有修正,然並未修正該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論罪規定,故此部分並無比較新舊法之問題,附予敘明。次查,被告戊○○為丙○○公司之倉儲經理,被告丁○○則為「巨普企業社」之經理人,又李宏銘為「新航企業社」及「清俊公司」之經理人,庚○○則為「龍鑫企業社」之經理人,分據其等陳明在卷,依商業會計法第四條、商業登記法第九條第二項、公司法第八條第二項等規定,戊○○、丁○○、李宏銘及庚○○均為商業會計法上所謂之商業負責人。核被告戊○○、丁○○及乙○○以不實事項填製託運單、出車單或託搬運單等內部會計憑證,及統一發票等外部會計憑證部分,均係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罪;至其等以上開不實單據,向丙○○公司浮報運費或託搬運費之部分,則均係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公訴人雖起訴被告等填製不實會計憑證部分,係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五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然上開商業會計法規定為刑法上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之原則,上開商業會計法處罰規定,應優先於刑法適用,不再論以刑法之相關規定;公訴人就被告等該部分行為之起訴法條容有未洽,應予變更。被告戊○○與李宏銘就詐領附表一A所示之運費犯行,其與庚○○就詐領附表一B所示之運費犯行,其與丁○○就詐領附表二所示之運費犯行,被告戊○○、乙○○與李宏銘就詐領附表三A所示之運費犯行,其二人與庚○○就詐領附表三B所示運費之犯行,及其二人與丁○○就詐領附表四所示運費等犯行間,分別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就各該部分分別成立共同正犯。被告等多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犯行,及詐欺取財既、未遂之犯行,各時間緊接,手段相似,應係分別基於概括犯意,而多次觸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仍均應依連續犯之規定論以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詐欺取財既遂一罪,並均加重其刑。渠等所犯上開二罪間,有方法目的之牽連關係,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一重論以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罪。公訴人雖僅敘及被告戊○○、乙○○與丁○○以上開方式,向丙○○公司詐領託運費之事實(即附表二、附表四所示部分),復僅認定所得款項約為八十多萬元,並未敘及被告戊○○、乙○○與李宏增或庚○○所為,向丙○○公司詐領如附表一、附表三各項所示款項之事實,然上開未起訴部分之事實與已起訴部分之事實間,有連續犯裁判上一罪之關係,本院自得併予審酌。爰審酌被告戊○○以虛開會計憑證之方式,詐領丙○○公司現金高達數百萬元,惡性非輕,犯後又未能賠償丙○○公司之損失,並無悔改之意,被告丁○○雖配合犯案,然動機僅在爭取丙○○公司之業務,並未分得贓款,惡性較輕,且丙○○公司為此停撥其應付運費,雙方嗣後核帳結果,丙○○公司反積欠其一百一十八萬餘元,有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二九0號民事判決書一份附卷可稽,被告乙○○參與犯案之情節最輕,所得款項不過七萬餘元,對丙○○公司造成之損害較為輕微,本件丙○○公司內部稽核管考顯有嚴重疏失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就被告丁○○、乙○○部分,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條,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二條第一項前段、第二十八條、第五十六條、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五十五條,修正後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秀敏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一 月 廿八 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八庭

論罪法條: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一 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

二 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帳簿報表滅失毀損者。

三 意圖不法之利益而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內容或撕毀其頁數者。

四 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五 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戊○○詐欺部分(新航線、龍鑫時期)A、新航線(清俊)時期註:丙○○公司於新航線早期請款方式乃由託運公司填寫出車單並將運費登載於出車單上,經戊○○核對記載OK字樣或簽名後,由託運公司開立同額發票併附出車單向丙○○公司請款,而不需填具託運單。

┌──┬────┬─────────┬──────┬───────────│ │ │偽造單據 │ ││編號│時間 ├───┬─────┤請領金額 │備註│ │ │種類 │單據作成人│ │├──┼────┼───┼─────┼──────┼───────────│1 │85/06/05│託運單│戊○○ │一二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2 │85/06/07│託運單│戊○○ │六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3 │85/06/11│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4 │85/06/12│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5 │85/06/14│託運單│戊○○ │七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6 │85/06/22│託運單│戊○○ │六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7 │85/06/26│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8 │85/07/01│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9 │85/07/13│託運單│戊○○ │六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10 │85/07/17│託運單│戊○○ │一二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11 │85/07/20│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12 │85/07/30│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13 │85/08/05│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14 │85/08/07│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15 │85/08/10│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16 │85/08/12│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17 │85/08/14│託運單│戊○○ │七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18 │85/08/15│託運單│戊○○ │七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19 │85/08/21│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20 │85/08/27│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21 │85/08/30│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22 │85/09/02│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23 │85/09/09│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24 │85/09/10│託運單│戊○○ │七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25 │85/09/09│託運單│戊○○ │一三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26 │85/09/10│託運單│戊○○ │一三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27 │85/09/25│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28 │85/10/01│託運單│戊○○ │六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29 │85/10/03│託運單│戊○○ │七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BW—四四二二│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30 │85/10/07│託運單│戊○○ │八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空白│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31 │85/10/18│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BW—四四二二│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32 │85/10/23│託運單│戊○○ │六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33 │85/10/28│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34 │85/11/02│託運單│戊○○ │三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BW—四四二二│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35 │85/11/07│託運單│戊○○ │九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BW—四四二二│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36 │85/11/08│託運單│戊○○ │六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BW—四四二二│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37 │85/11/13│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BW—四四二二│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38 │85/11/13│託運單│戊○○ │七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BW—四四二二│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39 │85/11/19│託運單│戊○○ │六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BW—四四二二│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40 │85/11/19│託運單│戊○○ │三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BW—四四二二│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41 │85/11/25│託運單│戊○○ │六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BW—四四二二│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42 │85/11/28│託運單│戊○○ │一二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BW—四四二二│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43 │85/12/02│託運單│戊○○ │七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44 │85/12/05│託運單│戊○○ │七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45 │85/12/05│託運單│戊○○ │八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46 │85/12/07│託運單│戊○○ │七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47 │85/12/09│託運單│戊○○ │八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48 │85/12/14│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49 │85/12/14│託運單│戊○○ │七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50 │85/12/21│託運單│戊○○ │六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51 │85/12/26│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52 │85 │託運單│戊○○ │一二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BW—四四二二│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53 │86/01/03│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54 │86/01/03│託運單│戊○○ │七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55 │86/01/10│託運單│戊○○ │七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56 │86/01/13│託運單│戊○○ │八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57 │86/01/18│託運單│戊○○ │八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58 │86/01/24│託運單│戊○○ │七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59 │86/02/19│託運單│戊○○ │七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60 │86/03/15│託運單│戊○○ │四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61 │86/03/19│託運單│戊○○ │三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62 │86/03/20│託運單│戊○○ │六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63 │86/04/12│託運單│戊○○ │六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64 │86/04/16│出車單│新航線公司│九九00 │車號:無(3.5T)│ │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65 │86/04/19│託運單│戊○○ │七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66 │86/04/22│出車單│新航線公司│九九00 │車號:無(3.5T)│ │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 │戊○○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67 │86/04/24│託運單│戊○○ │三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68 │86/04/25│出車單│新航線公司│四四七00 │車號:無│ │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69 │86/05/26│出車單│新航線公司│七一00 │車號:無│ │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70 │86/05/30│託運單│戊○○ │一一四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71 │86/05/30│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72 │86/06/23│託運單│戊○○ │三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73 │86/06/27│託運單│戊○○ │三五00 │車號:HL—八四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74 │86/06/28│託運單│戊○○ │三五00 │車號:HL—八四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75 │86/06/30│出車單│新航線公司│一二五00 │車號:無(10.5T)│ │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76 │86/07/16│出車單│新航線公司│九九00 │車號:無│ │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77 │86/07/18│出車單│新航線公司│九九00 │車號:無│ │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78 │86/07/22│出車單│新航線公司│一九一00 │車號:無│ │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79 │86/07/25│出車單│新航線公司│二六九00 │車號:無│ │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80 │86/08/20│出車單│新航線公司│二三四00 │車號:無│ │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81 │86/08/24│託運單│戊○○ │五五00 │車號:無(5.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82 │86/08/25│託運單│戊○○ │九九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83 │86/09/02│出車單│新航線公司│一0七00 │車號:無│ │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84 │86/09/09│出車單│新航線公司│一0七00 │車號:無│ │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85 │86/09/20│出車單│新航線公司│三三00 │車號:無(3.5T)│ │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86 │86/09/20│出車單│新航線公司│九九00 │車號:無(3.5T)│ │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87 │86/10/28│託運單│戊○○ │一九一00 │車號:無(6.8T+3.5T)│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新航線公司│ ││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88 │86/10/30│託運單│戊○○ │八六00 │車號:無 (4.7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89 │86/11/03│託運單│戊○○ │四六00 │車號:無 (6.8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90 │86/11/05│託運單│戊○○ │二四三00 │車號:無(10.5T)│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新航線公司│ ││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91 │86/11/08│託運單│戊○○ │三四000 │車號:無(1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92 │86/11/10│託運單│戊○○ │九九00 │車號:無(4.7T)│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新航線公司│ ││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93 │86/11/11│託運單│戊○○ │九九00 │車號:無(3.5T)│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新航線公司│ ││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94 │86/11/13│託運單│戊○○ │九九00 │車號:無(3.5T)│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新航線公司│ ││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95 │86/11/13│託運單│戊○○ │二七000 │車號:無(10.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96 │86/11/14│託運單│戊○○ │九九00 │車號:無(3.5T)│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新航線公司│ ││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97 │86/11/15│託運單│戊○○ │九九00 │車號:無(3.5T)│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新航線公司│ ││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98 │86/11/18│託運單│戊○○ │一二八00 │車號:無(4.7+3.5T)│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新航線公司│ ││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99 │86/11/18│託運單│戊○○ │一二四00 │車號:無(6.8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00 │86/11/20│託運單│戊○○ │二七六00 │車號:無(10.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01 │86/11/21│託運單│戊○○ │六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102 │86/11/21│託運單│戊○○ │二四三00 │車號:無(10.5T)│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新航線公司│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03 │86/11/22│託運單│戊○○ │一四六00 │車號:無(10.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04 │86/11/26│託運單│戊○○ │一一五00 │車號:無(4.7T)│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新航線公司│ ││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05 │86/11/27│託運單│戊○○ │二七000 │車號:無│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新航線公司│ ││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06 │86/11/27│託運單│戊○○ │三四0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07 │86/12/01│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無│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新航線公司│ ││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08 │86/12/10│託運單│戊○○ │一六四00 │車號:無(6.8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09 │86/12/10│託運單│戊○○ │三七一00 │車號:無(1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10 │86/12/12│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無│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新航線公司│ ││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11 │86/12/17│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無(3.5T)│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新航線公司│ ││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12 │86/12/20│託運單│戊○○ │一六四00 │車號:無(3.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13 │86/12/21│託運單│戊○○ │三三00 │車號:無(6.8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14 │86/12/23│託運單│戊○○ │一六四00 │車號:無│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新航線公司│ ││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15 │86/12/26│託運單│戊○○ │九九00 │車號:無(3.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16 │86/12/26│託運單│戊○○ │九九00 │車號:無(3.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17 │87/01/05│託運單│戊○○ │三三00 │車號:無(3.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18 │87/01/08│託運單│戊○○ │二七五00 │車號:無(3.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19 │87/01/16│託運單│戊○○ │一三00 │車號:無(1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20 │87/01/17│託運單│戊○○ │一六四00 │車號:無(6.8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21 │87/01/21│託運單│戊○○ │七五00 │車號:無(4.7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22 │87/01/25│託運單│戊○○ │三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BW—四四二二│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123 │87/02/20│託運單│戊○○ │六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無│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124 │87/03/03│託運單│戊○○ │一0四00 │車號:無(6.8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25 │87/03/07│託運單│戊○○ │五八00 │車號:無(4.7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26 │87/03/18│託運單│戊○○ │一三四00 │車號:無(6.8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27 │87/04/23│託運單│戊○○ │九六00 │車號:無(3.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28 │87/04/23│託運單│戊○○ │九000 │車號:無(4.7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29 │87/04/24│託運單│戊○○ │七八00 │車號:無(4.7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30 │87/04/24│託運單│戊○○ │一八八00 │車號:無(10.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31 │87/04/25│託運單│戊○○ │一四七00 │車號:無(10.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132 │87/04/25│託運單│戊○○ │七六00 │車號:無(4.7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共一百二十七萬零一百元B、龍鑫時期(85/07/01至86/06/18)┌──┬────┬─────────┬──────┬───────────│編號│時間 │ 偽造之單據 │請領金額 │備註│ │ ├───┬─────┤ ││ │ │種類 │單據作成人│ │├──┼────┼───┼─────┼──────┼───────────│1 │85/07/01│託運單│戊○○ │四一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2 │85/07/12│託運單│戊○○ │三五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3 │85/07/16│託運單│戊○○ │三七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4 │85/08/12│託運單│戊○○ │二五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5 │85/08/12│託運單│戊○○ │二三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6 │85/09/04│託運單│戊○○ │一三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7 │85/10/11│託運單│戊○○ │三七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8 │85/10/19│託運單│戊○○ │四六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9 │85/10/23│託運單│戊○○ │一六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10 │85/10/24│託運單│戊○○ │一九六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11 │85/10/25│託運單│戊○○ │一七二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12 │85/11/09│託運單│戊○○ │一五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13 │85/12/17│託運單│戊○○ │二八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14 │86/02/12│託運單│戊○○ │五一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15 │86/04/25│託運單│戊○○ │四五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16 │86/06/18│託運單│戊○○ │二一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共八萬零一百元附表二:戊○○、丁○○共同詐欺部分(註:戊○○開立託運單、出車單,丁○○則依託運單開立同等金額商業發票)┌──┬────┬─────────┬──────┬───────────│編號│時間 │ 偽造之單據 │請領金額 │備註│ │ ├───┬─────┤ ││ │ │種類 │單據作成人│ │├──┼────┼───┼─────┼──────┼───────────│1 │86/06/24│託運單│戊○○ │七九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2 │86/07/18│託運單│戊○○ │一五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3 │86/07/23│託運單│戊○○ │三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發票 │丁○○ │ │ BW—四四二二│ │ │ │ │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4 │86/08/09│託運單│戊○○ │五六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戊○○ │ ││ │ ├───┼─────┤ ││ │ │發票 │丁○○ │ │├──┼────┼───┼─────┼──────┼───────────│5 │86/08/16│託運單│戊○○ │一五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6 │86/10/01│託運單│戊○○ │四一00 │車號:KB—八一九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7 │86/10/01│託運單│戊○○ │一一八00 │車號:L八—八八三三│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8 │86/10/01│託運單│戊○○ │五一00 │車號:BJ—九六九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9 │86/10/01│託運單│戊○○ │二三00 │車號:KA—三八七三│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0 │86/10/01│託運單│戊○○ │一四九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1 │86/10/01│託運單│戊○○ │四五00 │車號:LV—一六八六│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2 │86/10/01│託運單│戊○○ │三一00 │車號:KA—00四八│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3 │86/10/01│託運單│戊○○ │五000 │車號:BD—八二一五│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4 │86/10/01│託運單│戊○○ │三五00 │車號:KA—三八七三│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5 │86/10/02│託運單│戊○○ │八五00 │車號:BD—八二一五│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6 │86/10/02│託運單│戊○○ │八三00 │車號:LV—一六八六│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7 │86/10/02│託運單│戊○○ │五七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8 │86/10/03│託運單│戊○○ │八一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9 │86/10/04│託運單│戊○○ │五三00 │車號:KA—三八七三│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20 │86/10/05│託運單│戊○○ │二九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21 │86/10/07│託運單│戊○○ │七六00 │車號:KA—00四八│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22 │86/10/07│託運單│戊○○ │九一00 │車號:KA—三八七三│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23 │86/10/09│託運單│戊○○ │四一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24 │86/10/12│託運單│戊○○ │二三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25 │86/10/14│託運單│戊○○ │一二七00 │車號:BD—八二一五│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26 │86/10/21│託運單│戊○○ │九二00 │車號:BJ—九六九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27 │86/10/22│託運單│戊○○ │一一一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28 │86/10/23│託運單│戊○○ │八000 │車號:L八—八八三三│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29 │86/10/25│託運單│戊○○ │二五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30 │86/10/25│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31 │86/11/05│託運單│戊○○ │三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發票 │丁○○ │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32 │86/11/17│託運單│戊○○ │一一一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33 │86/11/17│託運單│戊○○ │一三三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34 │86/11/18│託運單│戊○○ │五三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35 │86/11/18│託運單│戊○○ │一五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36 │86/11/21│託運單│戊○○ │一三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37 │86/12/01│託運單│戊○○ │二三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38 │86/12/04│託運單│戊○○ │一六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39 │86/12/08│託運單│戊○○ │六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發票 │丁○○ │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40 │86/12/08│託運單│戊○○ │一九七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41 │86/12/08│託運單│戊○○ │四九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42 │86/12/11│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43 │86/12/15│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44 │86/12/29│託運單│戊○○ │一0八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45 │87/01/02│託運單│戊○○ │三0一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46 │87/01/04│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47 │87/01/08│託運單│戊○○ │八四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48 │87/01/14│託運單│戊○○ │三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發票 │丁○○ │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49 │87/01/14│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50 │87/01/16│託運單│戊○○ │三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發票 │丁○○│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51 │87/01/16│託運單│戊○○ │六八0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52 │87/01/23│託運單│戊○○ │六000 │請領拆櫃費│ │ ├───┼─────┤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發票 │丁○○ │ │未併附單據:託搬運單├──┼────┼───┼─────┼──────┼───────────│53 │87/01/25│託運單│戊○○ │四七00 │車號:LV—一六八六│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54 │87/01/25│託運單│戊○○ │二一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55 │87/02/05│託運單│戊○○ │二八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56 │87/02/05│託運單│戊○○ │一一八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57 │87/02/05│託運單│戊○○ │一三五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58 │87/02/06│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59 │87/02/07│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60 │87/02/10│託運單│戊○○ │二八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61 │87/02/10│託運單│戊○○ │一六四00 │車號:無(6.8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62 │87/02/12│託運單│戊○○ │三六四00 │車號:無(10.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63 │87/02/13│託運單│戊○○ │二0000 │車號:無(2.8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64 │87/02/14│託運單│戊○○ │一四八00 │車號:無(6.8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65 │87/02/15│託運單│戊○○ │一六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66 │87/02/15│託運單│戊○○ │二八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67 │87/02/17│託運單│戊○○ │二八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68 │87/02/18│託運單│戊○○ │一六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69 │87/02/18│託運單│戊○○ │一五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70 │87/02/18│託運單│戊○○ │九五00 │車號:無(3.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71 │87/02/20│託運單│戊○○ │一七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72 │87/02/20│託運單│戊○○ │三三三00 │車號:無(10.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73 │87/02/24│託運單│戊○○ │六九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74 │87/02/24│託運單│戊○○ │六七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75 │87/02/24│託運單│戊○○ │六三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76 │87/02/24│託運單│戊○○ │六八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77 │87/02/24│託運單│戊○○ │六0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78 │87/02/25│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無(3.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79 │87/02/25│託運單│戊○○ │一五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80 │87/02/27│託運單│戊○○ │六八0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81 │87/02/27│託運單│戊○○ │一七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82 │87/02/27│託運單│戊○○ │四五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83 │87/02/28│託運單│戊○○ │一六八00 │車號:無(10.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84 │87/02/28│託運單│戊○○ │三三00 │車號:AG—0一八九│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85 │87/02/28│託運單│戊○○ │二六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86 │87/03/02│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87 │87/03/03│託運單│戊○○ │一0八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88 │87/03/04│託運單│戊○○ │二三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89 │87/03/12│託運單│戊○○ │六一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90 │87/03/12│託運單│戊○○ │四四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91 │87/03/13│託運單│戊○○ │一三三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92 │87/03/14│託運單│戊○○ │五五00 │車號:BT—九六九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93 │87/03/14│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94 │87/03/14│託運單│戊○○ │五七00 │車號:KA—三八七三│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95 │87/03/14│託運單│戊○○ │八六00 │車號:KB—八一九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96 │87/03/14│託運單│戊○○ │四三00 │車號:HL—四九四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97 │87/03/14│託運單│戊○○ │五九00 ││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98 │87/03/14│託運單│戊○○ │一二000 │車號:LV—一六八六│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99 │87/03/14│託運單│戊○○ │一三六00 │車號:BD—八二一五│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00 │87/03/14│託運單│戊○○ │五六00 │車號:KT—二一五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01 │87/03/16│託運單│戊○○ │一六四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02 │87/03/17│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LV—一六八六│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03 │87/03/17│託運單│戊○○ │三九00 │車號:BT—九六九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04 │87/03/19│託運單│戊○○ │一七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05 │87/03/21│託運單│戊○○ │六一二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06 │87/03/22│託運單│戊○○ │一八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07 │87/03/24│託運單│戊○○ │七一七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08 │87/03/25│託運單│戊○○ │六三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09 │87/03/25│託運單│戊○○ │六七00 │車號:無(3.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10 │87/03/25│託運單│戊○○ │六五00 │車號:無(3.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11 │87/03/25│託運單│戊○○ │六一00 │車號:無(3.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12 │87/03/25│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無(3.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13 │87/03/25│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14 │87/03/25│託運單│戊○○ │一0六00 │車號:無(3.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115 │87/03/25│託運單│戊○○ │一三000 │車號:QM—八一八│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16 │87/03/25│託運單│戊○○ │一六000 │車號:無(3.5T)│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17 │87/03/25│託運單│戊○○ │六六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18 │87/03/25│託運單│戊○○ │三三00 │車號:BW—四四二二│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19 │時間不詳│託運單│戊○○ │七九00 │車號:無│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共一百一十六萬四千元附表三:戊○○、乙○○共同詐欺部分(新航線、龍鑫時期)A、(新航線、清俊時期)註:由乙○○填寫出車單並簽具「Lee」字樣,經戊○○於出車單上記載「OK」字樣後,由新航線貨運公司依出車單開立同等金額商業發票,向丙○○公司請款。

┌──┬────┬─────────┬──────┬───────────│編號│時間 │ 偽造之單據 │請領金額 │備註│ │ ├───┬─────┤ ││ │ │種類 │單據作成人│ │├──┼────┼───┼─────┼──────┼───────────│1 │86/07/24│出車單│乙○○ │九九00 │車號:無│ │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 │戊○○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由李│ │ ├───┼─────┤ │維平簽具『Lee』字樣│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B、(龍鑫時期)註:託運單上記載乙○○之AG—0一八九號自小客車車號,由戊○○在託運單上記載「OK」及簽具「Kevin」字樣後,由龍鑫公司依託運單開立同等金額商業發票,向丙○○公司請款。

┌──┬────┬─────────┬──────┬───────────│編號│時間 │ 偽造之單據 │請領金額 │備註│ │ ├───┬─────┤ ││ │ │種類 │單據作成人│ │├──┼────┼───┼─────┼──────┼───────────│1 │85/09/12│託運單│戊○○ │四七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共附表四:乙○○、戊○○、丁○○共同詐欺部分註:乙○○填具出車單(出貨單)並於其上簽具「Lee」字樣後,由戊○○開立託運單,再由丁○○依出車單(出貨單)、託運單開立同等金額商業發票。

┌──┬────┬─────────┬──────┬───────────│編號│時間 │ 偽造之單據 │請領金額 │備註│ │ ├───┬─────┤ ││ │ │種類 │單據作成人│ │├──┼────┼───┼─────┼──────┼───────────│1 │86/08/21│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2 │86/10/24│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3 │86/11/13│託運單│戊○○ │一三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4 │86/11/20│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5 │87/01/01│託運單│戊○○ │一八00 │車號:AG—0一八九│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6 │87/01/03│託運單│戊○○ │一六00 │車號:AG—0一八九│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7 │87/01/03│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8 │87/01/09│託運單│戊○○ │一五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9 │87/01/17│託運單│戊○○ │一六00 │車號:AG—0一八九│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10 │87/01/25│託運單│戊○○ │一八00 │車號:AG—0一八九│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11 │87/02/03│託運單│戊○○ │一六00 │車號:AG—0一八九│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12 │87/02/13│託運單│戊○○ │一八00 │車號:AG—0一八九│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13 │87/02/23│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14 │87/02/24│託運單│戊○○ │一八00 │車號:AG—0一八九│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15 │87/02/25│託運單│戊○○ │一六00 │車號:AG—0一八九│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16 │87/03/05│託運單│戊○○ │二八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17 │87/04/02│託運單│戊○○ │一三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18 │87/04/10│託運單│戊○○ │二六00 │車號:AG—0一八九│ │ ├───┼─────┤(未得款)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詐欺未遂│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19 │87/04/24│託運單│戊○○ │一六00 │車號:AG—0一八九│ │ ├───┼─────┤(未得款)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詐欺未遂│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20 │87/04/25│託運單│戊○○ │一六00 │車號:AG—0一八九│ │ ├───┼─────┤(未得款) │出車單未經店內簽收│ │ │出車單│乙○○ │ │出車單出貨人簽名:Lee│ │ │ ├─────┤ │詐欺未遂│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共七萬三千元附表五:丙○○公司指述被告戊○○、乙○○共同浮報款項,然乙○○並未參加部分A、戊○○以乙○○車號填具託運單,由龍鑫公司依託運單出具同額發票溢報部分┌──┬────┬─────────┬──────┬───────────│編號│時間 │ 偽造之單據 │請領金額 │備註│ │ ├───┬─────┤ ││ │ │種類 │單據作成人│ │├──┼────┼───┼─────┼──────┼───────────│1 │85/09/09│託運單│戊○○ │一三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2 │85/09/10│託運單│戊○○ │一三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3 │86/05/30│託運單│戊○○ │一一四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4 │86/05/30│託運單│戊○○ │一0五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龍鑫公司 │ │└──┴────┴───┴─────┴──────┴───────────B、戊○○以乙○○車號填具託運單,由丁○○依託運單出具同額發票溢報部分┌──┬────┬─────────┬──────┬───────────│編號│時間 │ 偽造之單據 │請領金額 │備註│ │ ├───┬─────┤ ││ │ │種類 │單據作成人│ │├──┼────┼───┼─────┼──────┼───────────│1 │86/10/25│託運單│戊○○ │二五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2 │86/11/17│託運單│戊○○ │一一一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3 │87/02/15│託運單│戊○○ │一六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4 │87/02/18│託運單│戊○○ │一六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5 │87/02/28│託運單│戊○○ │三三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6 │87/03/22│託運單│戊○○ │一八00 │車號:AG—0一八九│ │ ├───┼─────┤ │請款未併附單據:出車單│ │ │發票 │丁○○ │ │└──┴────┴───┴─────┴──────┴───────────附表六:告訴人指述為浮報費用,但查無實據部分┌──┬────┬─────────┬──────┬───────────│編號│時間 │ 偽造之單據 │請領金額 │備註│ │ ├───┬─────┤ ││ │ │種類 │單據作成人│ │├──┼────┼───┼─────┼──────┼───────────│1 │86/08/09│託運單│戊○○ │五六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本件為分店向央倉借拖板│ │ │出車單│戊○○ │ │車,故未簽收│ │ │ ├─────┤ ││ │ │ │丁○○ │ ││ │ ├───┼─────┤ ││ │ │發票 │丁○○ │ │├──┼────┼───┼─────┼──────┼───────────│2 │86/10/09│託運單│戊○○ │一三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本件為垃圾搬運清理費用│ │ │出車單│乙○○ │ │垃圾場無人簽收│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3 │86/11/13│託運單│戊○○ │一三00 │車號:G七—二六六七│ │ ├───┼─────┤ │本件為垃圾搬運清理費用│ │ │出車單│乙○○ │ │垃圾場無人簽收│ │ │ ├─────┤ ││ │ │ │戊○○ │ ││ │ ├───┼─────┤ ││ │ │發票 │丁○○ │ │├──┼────┼───┼─────┼──────┼───────────│4 │86/04/23│出車單│新航線公司│二九九00 │已提出簽收單證明│ │ │ ├─────┤ ││ │ │ │戊○○ │ ││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5 │86/11/20│託運單│戊○○ │一三三00 │已提出簽收單證明│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6 │86/11/24│託運單│戊○○ │三四000 │已提出簽收單證明│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7 │86/11/25│託運單│戊○○ │三四000 │已提出簽收單證明│ │ ├───┼─────┤ ││ │ │發票 │新航線公司│ │└──┴────┴───┴─────┴──────┴───────────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審判長法 官 林恆吉

法 官 劉秀君

法 官 陳彥宏

書記官 翁其良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一 月 二十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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