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0 年 10 月 16 日
主 文 乙○○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壹年。 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以甲○○之名義向桃園縣稅捐稽徵處申請填寫「房屋稅 籍証明申請書」上偽造之「甲○○」之簽名及指印各壹枚、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 七日甲○○名義之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申請書上偽造「甲○○」之簽名 壹枚、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日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核發卡號三七六三─四二 九二三0─二一00二號之信用卡背面偽造之「甲○○」簽名壹枚、偽刻之「甲○○ 」印章壹枚、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一日甲○○名義之新竹區中小企業銀行龍岡分行之 消費性貸款申請書上偽造之「甲○○」簽名及印文各壹枚、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 以甲○○名義向桃園縣龍潭鄉戶政事務所申請之補領國民身分證申請書上偽造「甲○ ○」之簽名貳枚、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甲○○名義之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 司運通卡申請書上偽造「甲○○」之簽名壹枚、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美國運通國際 股份有限公司核發卡號三七六三─五三八六九三─四一00七號之運通卡背面偽造之 「甲○○」簽名壹枚、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八日甲○○名義之中興百貨業股份有限 公司信用卡申請書上偽造之「甲○○」簽名貳枚、中興百貨業股份有限公司核發卡號 0000000000000000號信用卡背面偽造之「甲○○」簽名壹枚、民國 八十八年三月十九日甲○○名義之太平洋崇光百貨公司記帳卡申請書上偽造之「甲○ ○」簽名貳枚)、附表一、二、三所示「甲○○」名義之信用卡消費簽帳單(包含顧 客存根聯、銀行存根聯、特約商店存根聯)上偽造之「甲○○」簽名共陸拾參枚、桃 園縣龍潭鄉戶政事務所於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補發「甲○○」名義之國民身分證 壹張均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