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 原告
- 甲○○
- 訴訟代理人
- 紀亙彥律師
- 複代理人
- 鈕則慧律師
- 被告
- 乙○○
- 被告
- 承立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洪堯堂
- 訴訟代理人
- 莊金德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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