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4年度壢簡字第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4 年 05 月 20 日
- 法官陳雪玉
- 被告甲○○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4年度壢簡字第2號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男 26歲 號6樓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3年度偵字第17344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連續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處有期徒刑捌月,緩刑肆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 扣案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物及盜版光碟半成品伍片、新臺幣柒佰捌拾元、電腦燒錄機陸台均沒收。 事 實 一、如附表一、二所列之音樂光碟內容,係分別為如附表所示著作權人所享有著作權之錄音著作,未經合法授權,不得擅自重製或散布其重製物。甲○○竟意圖銷售,基於以重製光碟之方法並加以散布之概括犯意,自民國93年9 月底某日起至同年10月21日止,在桃園縣平鎮市○○路○ 段286 號租賃住 處,未經如該等著作權人之合法授權,連續擅自以電腦燒錄器重製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錄音著作後,在桃園縣蘆竹鄉○○○街旁夜市擺設攤位,以每片音樂光碟新臺幣(下同)50元之價格,連續以販賣之方法散布上開侵害該等錄音著作光碟予不特定人,侵害該等著作權人之錄音著作權。嗣於同年10月21日晚間9 時30分許,為警在桃園縣蘆竹鄉○○○街旁夜市當場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一所示之盜版光碟及販賣所得780 元;復在前揭甲○○租賃住處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二、三所示之物,及用以重製該等光碟之電腦燒錄器6 台、尚未燒錄完成之光碟半成品5 片等物。 二、案經如附表一、二所示之著作權人委由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及李紘宇訴請桃園縣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報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甲○○於警、偵訊時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代理人李紘宇於警詢時之指述、張琮涪於本院訊問時指述之情節相符,並有現場蒐證照片6 張在卷可稽,另有當場扣得如附表一所示之盜版光碟、780 元,另於被告住處扣得之如附表二、三所示之物,及電腦燒錄機6 台、光碟半成品5 片等物可資佐證,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論罪: ㈠核被告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3 項、第2 項之意圖銷售而以重製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及第91條之1 第3 項、第2 項之明知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重製物而散布罪。 ㈡其先後多次重製及散布盜版光碟行為,均時間緊接,所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顯係基於概括之犯意反覆為之,應各依連續犯規定論以一罪並加重其刑。 ㈢被告以重製與散布行為,同時侵害如附表一、二所示之著作權人之著作權,為同種想像競合,應依刑法第55條從一情節較重者處斷。 ㈣至被告所犯上開2 罪間,有手段、目的之牽連關係,應從較重之著作權法第91條第3 項、第2 項處斷。 ㈤按著作權法業於93年9 月1 日修正公布,並於同年月3 日施行,被告犯罪時間係於93年10月7 日至93年10月13日,自應適用新法論罪科刑,聲請人漏未顧及於此而適用修正前之規定論罪,容有未洽。 三、科刑: ㈠爰審酌被告重製又加以散布盜版光碟之行為,損害著作權人之權益不輕,且危及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國際形象,重製之數量不少,情節頗重,惟念其年輕識淺,且為初犯,犯後亦坦承犯行,已有悔意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示懲戒。又被告前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卷附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可按,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經此刑之宣告後,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予以宣告緩刑4 年,用啟自新。又為使被告確實改過,矯正其觀念,俾免再犯,認有交付保護管束之必要,併宣告於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以收矯治之效。 ㈡扣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盜版光碟及半成品5 片,及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780 元、電腦燒錄機6 台,均為被告所有分別用以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3 項、第91條之1 第3 項之罪所用及犯罪所得,爰均依同法第98條予以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第450 條第1 項,著作權法第91條第3 項、第2 項、第91條之1 第3 項、第2 項、第98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56條、第55條、第74條第1 款、第93條第1 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庭提出上訴。 中 華 民 國 94 年 5 月 20 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 雪 玉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梁麗雲 中 華 民 國 94 年 5 月 30 日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著作權法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6 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 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6 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上5 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 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6 月以上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 萬元以下罰金。但違反第87條第4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犯前2 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附表一:盜版光碟 ┌──┬─────┬───────────┬────┬───────┐ │編號│ 歌手 │ 音樂專輯名稱 │數量/片 │ 著作權人 │ ├──┼─────┼───────────┼────┼───────┤ │ │梁靜茹 │燕尾蝶 │2 │滾石國際音樂 │ │ 1 ├─────┼───────────┼────┤股份有限公司 │ │ │杜德偉 │脫掉 │6 │ │ ├──┼─────┼───────────┼────┼───────┤ │ 2 │鄭秀文 │全新粵語大碟+連續舞曲 │5 │華納國際音樂 │ │ │ │Remix版 │ │股份有限公司 │ ├──┼─────┼───────────┼────┼───────┤ │ 3 │張學友 │五首新歌+十二首精選( │4 │上華國際企業 │ │ │ │BLACK &JACKY WHITE) │ │股份有限公司 │ ├──┼─────┼───────────┼────┼───────┤ │ │伍佰 │伍佰力(伍佰&China │5 │ │ │ │ │Blue 2004 Live全紀錄)│ │ │ │ ├─────┼───────────┼────┤ │ │ │濱崎步 │頌歌 │4 │ │ │ ├─────┼───────────┼────┤ │ │ │寶兒 │我是寶兒 │5 │ │ │ ├─────┼───────────┼────┤艾迴股份 │ │ 4 │合輯 │男人的歌 │3 │有限公司 │ │ ├─────┼───────────┼────┤ │ │ │5566 │最棒冠軍精選 │3 │ │ │ ├─────┼───────────┼────┤ │ │ │容祖兒 │獨照 │1 │ │ │ ├─────┼───────────┼────┤ │ │ │王心凌 │天國的嫁衣 │2 │ │ ├──┼─────┼───────────┼────┼───────┤ │ │張信哲 │下一個永遠 │4 │ │ │ │ │ │ │ │ │ ├─────┼───────────┼────┤新力哥倫比 │ │ 5 │周杰倫 │七里香 │4 │亞音樂股份 │ │ ├─────┼───────────┼────┤有限公司 │ │ │希拉蕊 │貼近希拉蕊 │3 │ │ ├──┼─────┼───────────┼────┼───────┤ │ │潘瑋柏 │Will Huha │2 │環球國際唱片 │ │ 6 ├─────┼───────────┼────┤股份有限公司 │ │ │字多田 │出發 │4 │ │ ├──┼─────┼───────────┼────┼───────┤ │ │女子十二樂│輝煌 │4 │ │ │ │坊 │ │ │ │ │ ├─────┼───────────┼────┤ │ │ │胡彥斌 │MUSIC混合体 │2 │科藝百代股 │ │ 7 ├─────┼───────────┼────┤份有限公司 │ │ │劉德華 │最新大碟 │3 │ │ │ ├─────┼───────────┼────┤ │ │ │TENSION │首張新歌+精選 │4 │ │ │ │STORY │ │ │ │ ├──┼─────┼───────────┼────┼───────┤ │ │蜜雪薇琪 │無名稱 │5 │ │ │ 8 ├─────┼───────────┼────┤博德曼股份 │ │ │合輯 │女生NO.1(20首冠軍天后│3 │有限公司 │ │ │ │的個性主張) │ │ │ ├──┴─────┴───────────┴────┴───────┤ │以上總計共78片 │ └─────────────────────────────────┘ 附表二:盜版光碟 ┌──┬─────┬───────────┬────┬───────┐ │編號│ 歌手 │ 音樂專輯名稱 │數量/片 │ 著作權人 │ ├──┼─────┼───────────┼────┼───────┤ │ 1 │梁靜茹 │燕尾蝶 │1 │滾石國際音樂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2 │鄭秀文 │全新粵語大碟+連續舞曲 │1 │華納國際音樂 │ │ │ │Remix版 │ │股份有限公司 │ ├──┼─────┼───────────┼────┼───────┤ │ 3 │張學友 │五首新歌+十二首精選( │1 │上華國際企業 │ │ │ │BLACK &JACKY WHITE) │ │股份有限公司 │ ├──┼─────┼───────────┼────┼───────┤ │ │伍佰 │愛你伍佰 (世紀典藏原音│1 │ │ │ │ │精選20首) │ │ │ │ ├─────┼───────────┼────┤ │ │ │濱崎步 │頌歌 │1 │ │ │ ├─────┼───────────┼────┤ │ │ 4 │寶兒 │我是寶兒 │1 │ │ │ ├─────┼───────────┼────┤艾迴股份 │ │ │合輯 │男人的歌 │1 │有限公司 │ │ ├─────┼───────────┼────┤ │ │ │5566 │最棒冠軍精選 │1 │ │ │ ├─────┼───────────┼────┤ │ │ │王心凌 │天國的嫁衣 │1 │ │ ├──┼─────┼───────────┼────┼───────┤ │ │希拉蕊 │貼近希拉蕊 │1 │新力哥倫比亞音│ │ 5 │ │ │ │樂股份有限公司│ ├──┼─────┼───────────┼────┼───────┤ │ 6 │字多田 │出發 │1 │環球國際唱片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女子十二樂│輝煌 │1 │ │ │ │坊 │ │ │ │ │ 7 ├─────┼───────────┼────┤科藝百代股 │ │ │胡彥斌 │MUSIC混合体 │1 │份有限公司 │ │ ├─────┼───────────┼────┤ │ │ │劉德華 │最新大碟 │1 │ │ ├──┼─────┼───────────┼────┼───────┤ │ │蜜雪薇琪 │無名稱 │1 │ │ │ │ │ │ │博德曼股份 │ │ 8 ├─────┼───────────┼────┤有限公司 │ │ │合輯 │女生NO.1(20首冠軍天后│1 │ │ │ │ │的個性主張) │ │ │ ├──┴─────┴───────────┴────┴───────┤ │以上總計共16片 │ └─────────────────────────────────┘ 附表三:封面 ┌──┬─────┬───────────┬────┐ │編號│ 歌手 │ 音樂專輯名稱 │數量/張 │ ├──┼─────┼───────────┼────┤ │ 1 │杜德偉 │脫掉 │1 │ │ │ │ │ │ ├──┼─────┼───────────┼────┤ │ 2 │鄭秀文 │全新粵語大碟+連續舞曲 │1 │ │ │ │Remix版 │ │ ├──┼─────┼───────────┼────┤ │ │濱崎步 │頌歌 │5 │ │ ├─────┼───────────┼────┤ │ 3 │寶兒 │我是寶兒 │1 │ │ ├─────┼───────────┼────┤ │ │合輯 │男人的歌 │1 │ ├──┼─────┼───────────┼────┤ │ 4 │希拉蕊 │貼近希拉蕊 │1 │ │ ├─────┼───────────┼────┤ │ │張信哲 │下一個永遠 │1 │ │ ├─────┼───────────┼────┤ │ │周杰倫 │七里香 │1 │ ├──┼─────┼───────────┼────┤ │ 5 │字多田 │出發 │5 │ │ │ │ │ │ │ ├─────┼───────────┼────┤ │ │潘瑋柏 │Will Huha │1 │ ├──┼─────┼───────────┼────┤ │ │女子十 │輝煌 │1 │ │ │二樂坊 │ │ │ │ 6 ├─────┼───────────┼────┤ │ │胡彥斌 │MUSIC混合体 │7 │ │ ├─────┼───────────┼────┤ │ │劉德華 │最新大碟 │1 │ │ ├─────┼───────────┼────┤ │ │TENSION │首張新歌+精選 │1 │ │ │STORY │ │ │ ├──┼─────┼───────────┼────┤ │ 7 │合輯 │女生NO.1(20首冠軍天后│1 │ │ │ │的個性主張) │ │ ├──┼─────┼───────────┼────┤ │ 8 │合輯 │奇異恩典 │1 │ ├──┴─────┴───────────┴────┤ │以上總計共30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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