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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687號

聲請減刑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7 月 16 日

法官徐培元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687號

聲請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乙○○

上列受刑人因聲請減刑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乙○○所犯如附表所列之罪,均減刑詳如附表所載,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叁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查受刑人乙○○於附表所列日期犯如附表所列之罪,經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96年4 月24日以前,所犯如附表所列之罪,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8 條第1 項、第9 條、第10條第1項、第12條,修正後刑法第51條第5 款、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 項前段,刪除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 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 條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第3條之1第3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16 日

刑事庭 法 官 徐 培 元

書記官 劉 霜 潔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16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  編      號    │     1            │    2             │
├────────┼─────────┼─────────┤
│  罪      名    │竊盜              │施用第二級毒品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柒月      │有期徒刑柒月      │
├────────┼─────────┼─────────┤
│  所 犯 法 條   │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                │3款               │10條第2項         │
├────────┼─────────┼─────────┤
│   犯罪時間     │94年11月30日      │95年9月15日       │
├────────┼─────────┼─────────┤
│偵查年度及案號  │甲○94偵21645     │甲○95毒偵5028    │
├───┬────┼─────────┼─────────┤
│  最  │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  後  ├────┼─────────┼─────────┤
│  事  │案號    │95易緝字第110號   │96易字第58號      │
│  實  ├────┼─────────┼─────────┤
│  審  │判決日期│95年11月13日      │96年2月26日       │
├───┼────┼─────────┼─────────┤
│      │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  確  ├────┼─────────┼─────────┤
│  定  │案 號   │95易緝字第110號   │96易字第58號      │
│  判  ├────┼─────────┼─────────┤
│  決  │確定日期│95年12月11日      │96年4月2日        │
├───┴────┼─────────┼─────────┤
│合於中華民國九十│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六年罪犯減刑條例│                  │                  │
├────────┼─────────┼─────────┤
│減刑刑期、褫奪公│減為有期徒刑叁月拾│減為有期徒刑叁月拾│
│權期間或罰金額  │伍日              │伍日              │
├────────┼─────────┼─────────┤
│易科罰金折算標準│銀元叁佰元(即新臺│新台幣壹仟元      │
│                │幣玖佰元)        │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687號於民國 96 年 07 月 16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減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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