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726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10 月 23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7264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德泰葬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代 表 人 甲○○ 上受刑人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96年聲減字第889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德泰葬儀有限公司所犯違反政府採購法罪,減為罰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 理 由 一、查受刑人德泰葬儀有限公司因於民國92年11月5 日犯違反政府採購法罪,經本院以94年度訴字第817 號(偵查案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93年度偵字第17855 號),判處罰金新台幣30000 元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其犯罪時間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8 條第1 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23 日刑事第五庭 法 官 楊晴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范升福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