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7265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7265號
- 聲請人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鴻德禮儀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甲○○○女55歲(
- 統一編號:
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鴻德禮儀有限公司所犯違反政府採購法罪,減為罰金新台幣貳萬元。
理由
一、受刑人鴻德禮儀有限公司於民國92年11月5 日犯違反政府採購法罪,經本院以95年度訴字第817 號判決判處罰金新台幣40000 元,於96年1 月22日判決確定。
二、茲檢察官以被告犯罪時間,在中華民國96年4 月24日以前,所犯政府採購法第92條、第87條第6 項、第3 項之罪,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經核並無不符,應予准許。
三、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8 條第1 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