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度審附民字第30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 98年度審附民字第30號
- 原告
- 陞和醫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乙○○
- 被告
- 甲○○
23號
上列被告因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 98年度審附民字第30號
23號
上列被告因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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