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 原告
- 戊○○
- 被告
- 乙○○
- 被告
- 巨大交通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 被告
- 有限責任桃園縣大文山計程車運輸合作社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告
- 中園計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上列被告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99年度審交易字第85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列被告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99年度審交易字第85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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