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審簡字第6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4 月 30 日
- 法官鍾雅蘭
- 當事人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9年度審簡字第63號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丙○○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8年度偵字第24389 號),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丙○○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意圖散布而持有,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被害人得利影視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新臺幣拾貳萬元,履行方式:自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三十日起至一百年四月三十日止,按月於每月三十日給付新臺幣壹萬元予被害人得利影視股份有限公司,至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給付,視為全部到期。扣案投錢筒貳個及如附表一、二所示非法重製之光碟片共貳佰捌拾肆片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丙○○明知附表一、二所示之電影視聽光碟及音樂光碟,未經如附表一、二所示之著作權人之授權或同意而擅自重製,為侵害著作權之物,不得擅自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竟基於意圖散布侵害著作財產權重製光碟之犯意,於民國98年10月10日凌晨某時,在桃園縣中壢市中壢高中正門口前,向某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阿文」之成年男子取得如附表一、二所示未經同意即擅自重製之電影著作及音樂著作之重製光碟而持有之,並欲在桃園縣中壢市之新明觀光夜市內,以電影光碟DVD 每片100 元、音樂光碟CD每片50元之價格而販賣之。嗣於同日凌晨0 時15分許,在桃園縣中壢市○○路11號前經警盤查而查獲,並扣得投錢筒2 個、如附表一所示之盜版電影DVD 光碟共152 片及附表二所示之盜版音樂CD光碟共132 片。案經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公司訴由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報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二、訊據被告丙○○於偵查及本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代理人乙○○、甲○○於警詢時指訴情節相符,並有財團法人台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鑑識報告、財團法人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陳報之盜版音樂光碟清冊各1 份及現場照片共14張等件附卷可稽,此外,復有投錢筒2 個及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非法重製光碟共284 片扣案可佐,足認被告前揭任意性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又附表一編號10至41所示之電影光碟、附表二編號17至46所示之音樂光碟,雖有未據告訴致著作權人不詳,惟該等著作俱為近年公開發行之知名視聽著作,此為社會周知之事實,並為本院職務上所知,基於我國著作權法採創作主義之立法原則,堪認該等未據告訴之著作亦屬受我國著作權保護之著作無訛。綜上,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核被告丙○○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第3 項、第2 項之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意圖散布而持有罪。又被告以單一持有行為,侵害數著作財產權人之著作財產權,係一行為觸犯數罪名,為同種想像競合犯,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處斷。至公訴人於本院準備程序時雖更正附表一編號10至41、附表二編號17至46等著作權人欄不詳部分未在起訴範圍,惟該部分影音光碟係為我國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視聽著作,已如前述,而此部分既與起訴部分為實質上一罪關係,本院自得一併審究,併此敘明。爰審酌被告為圖私利,侵害他人享有之智慧財產權,行為實屬不該,惟念其犯罪動機,意圖散布非法重製光碟而持有之時間不長,犯後坦承犯行,及其平日素行、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末查,被告丙○○雖於92年間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本院以93年度壢簡字第72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 月,緩刑2 年,於93年4 月1 日確定在案,其緩刑期滿未經撤銷緩刑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卷可查,依刑法第76條規定,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此種情形,即與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相同,仍與刑法第74條第1 款所規定之緩刑條件,並無不符(詳最高法院87年度台非字第56號判決意旨),故被告丙○○前既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念其因一時短於思慮,致罹本罪,且其已與被害人得利影視股份有限公司達成調解,並同意賠償被害人得利影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下同)20萬元,且已當庭給付8 萬元,有本院99年4 月12日訊問筆錄、調解筆錄各1 份在卷可考,信被告經此偵、審程序後,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爰逕依刑法第74條第1 項第1 款、第2 項第3 款之規定,併宣告緩刑2 年,並命被告以主文所示之方式,於緩刑期間內支付12萬元之損害賠償予被害人,俾收啟新及惕儆之雙效。至扣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非法重製光碟共284 片及投錢筒2 個,均係被告供犯罪所用及犯罪預備之物,依著作權法第98條但書之規定,不問屬於被告與否均予宣告沒收。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第3 項、第450 條第1 項,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第3 項、第2 項、第98條,刑法第11條、第55條、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74條第1 項第1 款、第2 項第3 款,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99 年 4 月 30 日刑事庭 法 官 鍾雅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陳恩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4 日附錄論罪科刑依據之法條: 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 萬元以上75 萬 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 6 月以上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 百萬元以下罰金。但違反第87條第4款 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犯前二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附表一:盜版電影光碟 ┌──┬────────────┬──┬────────┐ │編號│ 中文電影片名 │片數│ 著作權人 │ ├──┼────────────┼──┼────────┤ │ 1 │愛情限時簽 │ 6 │得利影視股份有限│ ├──┼────────────┼──┤公司 │ │ 2 │特種部隊:眼鏡蛇的崛起 │ 7 │ │ ├──┼────────────┼──┤ │ │ 3 │變形金剛2:復仇之戰 │ 5 │ │ ├──┼────────────┼──┤ │ │ 4 │鼠膽妙算 │ 6 │ │ ├──┼────────────┼──┤ │ │ 5 │絕命終結站4 :3D殺人陷阱│ 6 │ │ ├──┼────────────┼──┤ │ │ 6 │頭號公敵 │ 3 │ │ ├──┼────────────┼──┤ │ │ 7 │博物館驚魂夜2 │ 1 │ │ ├──┼────────────┼──┤ │ │ 8 │天外奇蹟 │ 6 │ │ ├──┼────────────┼──┤ │ │ 9 │冰原歷險記3:恐龍現身 │ 2 │ │ ├──┼────────────┼──┼────────┤ │ 10 │騙行無阻 │ 6 │不詳 │ ├──┼────────────┼──┤ │ │ 11 │蠟筆小新-小白的屁屁炸彈│ 9 │ │ ├──┼────────────┼──┤ │ │ 12 │大浩劫 │ 11 │ │ ├──┼────────────┼──┤ │ │ 13 │第九禁區 │ 10 │ │ ├──┼────────────┼──┤ │ │ 14 │白銀帝國 │ 6 │ │ ├──┼────────────┼──┤ │ │ 15 │亡命快劫 │ 3 │ │ ├──┼────────────┼──┤ │ │ 16 │神奇寶貝11 │ 4 │ │ ├──┼────────────┼──┤ │ │ 17 │海綿寶寶4 │ 1 │ │ ├──┼────────────┼──┤ │ │ 18 │海綿寶寶5 │ 6 │ │ ├──┼────────────┼──┤ │ │ 19 │格鬥小子 │ 1 │ │ ├──┼────────────┼──┤ │ │ 20 │暴力特區 │ 4 │ │ ├──┼────────────┼──┤ │ │ 21 │魔鬼終結者未來救贖 │ 2 │ │ ├──┼────────────┼──┤ │ │ 22 │人類消失後-重生的地球 │ 2 │ │ ├──┼────────────┼──┤ │ │ 23 │盲劍 │ 4 │ │ ├──┼────────────┼──┤ │ │ 24 │大雄的宇宙開拓史 │ 3 │ │ ├──┼────────────┼──┤ │ │ 25 │金瓶梅2-愛的奴隸 │ 3 │ │ ├──┼────────────┼──┤ │ │ 26 │快克殺手2-極速電擊 │ 1 │ │ ├──┼────────────┼──┤ │ │ 27 │異形魔種 │ 2 │ │ ├──┼────────────┼──┤ │ │ 28 │機器俠 │ 3 │ │ ├──┼────────────┼──┤ │ │ 29 │口是心非 │ 3 │ │ ├──┼────────────┼──┤ │ │ 30 │失落之地 │ 2 │ │ ├──┼────────────┼──┤ │ │ 31 │南京!南京! │ 1 │ │ ├──┼────────────┼──┤ │ │ 32 │絕命派對 │ 2 │ │ ├──┼────────────┼──┤ │ │ 33 │末日預言 │ 3 │ │ ├──┼────────────┼──┤ │ │ 34 │炸爆屋頂外星人 │ 2 │ │ ├──┼────────────┼──┤ │ │ 35 │猛鬼附身 │ 2 │ │ ├──┼────────────┼──┤ │ │ 36 │竊聽風雲 │ 2 │ │ ├──┼────────────┼──┤ │ │ 37 │地獄魔咒 │ 1 │ │ ├──┼────────────┼──┤ │ │ 38 │哆啦A 夢-大雄與綠之巨人│ 2 │ │ │ │傳 │ │ │ ├──┼────────────┼──┤ │ │ 39 │追影 │ 3 │ │ ├──┼────────────┼──┤ │ │ 40 │金瓶梅【起訴書誤載為金瓶│ 3 │ │ │ │梅3 】 │ │ │ ├──┼────────────┼──┤ │ │ 41 │再生號 │ 3 │ │ ├──┴────────────┴──┴────────┤ │以上合計:152片 │ └───────────────────────────┘ 附表二:盜版音樂光碟 ┌──┬────────────┬──┬────────┐ │編號│非法重製專輯名稱(歌手)│片數│ 著作權人 │ ├──┼────────────┼──┼────────┤ │ 1 │國語經典101 A 【起訴書誤│4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 │ │載為國與經典101 A 】 │ │有限公司【起訴書│ │ │- 內附2 片CD │ │均誤載為華納國際│ ├──┼────────────┼──┤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2 │國語經典101 B 【起訴書誤│2 │】 │ │ │載為國與經典101 B】 │ │ │ │ │- 內附2片CD │ │ │ ├──┼────────────┼──┼────────┤ │ 3 │哥本哈根的童話(王心如)│6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 │ │ │ │有限公司 │ ├──┼────────────┼──┼────────┤ │ 4 │夏/狂熱(蘇打綠) │5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 │ │ │ │有限公司 │ ├──┼────────────┼──┼────────┤ │ 5 │原諒我就是這樣的女生【起│2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 │ │訴書誤載為原諒我就是這樣│ │有限公司 │ │ │的女孩】(戴佩妮) │ │ │ ├──┼────────────┼──┼────────┤ │ 6 │就是唯一(宇多田) │1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 │ │ │ │有限公司 │ ├──┼────────────┼──┼────────┤ │ 7 │阿密特(張惠妹) │2 │金牌大風音樂文化│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8 │福氣又安康電視原聲帶 │6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 │ │ │ │公司 │ ├──┼────────────┼──┼────────┤ │ 9 │不做小木偶(庭竹) │1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 │ │ │ │公司 │ ├──┼────────────┼──┼────────┤ │ 10 │瑪丹娜2009新曲+ 精選集(│3 │華納國際音樂股份│ │ │瑪丹娜)-內附2片CD │ │有限公司 │ ├──┼────────────┼──┼────────┤ │ 11 │掛住你-內附2片CD │4 【│華納國際音樂股份│ │ │ │起訴│有限公司 │ │ │ │書誤│ │ │ │ │載為│ │ │ │ │3 片│ │ │ │ │】 │ │ ├──┼────────────┼──┼────────┤ │ 12 │平井堅的Ken's Bar Ⅱ(平│1 │台灣索尼音樂娛樂│ │ │井堅) │ │股份有限公司 │ ├──┼────────────┼──┼────────┤ │ 13 │麥可傑克森流行樂之王(麥│4 │台灣索尼音樂娛樂│ │ │可傑克森) │ │股份有限公司 │ ├──┼────────────┼──┼────────┤ │ 14 │K 情歌4 冠軍主題歌 │3 │台灣索尼音樂娛樂│ │ │- 內附2 片CD │ │股份有限公司【起│ │ │ │ │訴書誤載為華納國│ │ │ │ │際唱片股份有限公│ │ │ │ │司】 │ ├──┼────────────┼──┼────────┤ │ 15 │第5季(張韶涵) │14 │福茂唱片音樂股份│ │ │ │ │有限公司 │ ├──┼────────────┼──┼────────┤ │ 16 │F ONE(范瑋琪) │2 │福茂唱片音樂股份│ │ │ │ │有限公司 │ ├──┼────────────┼──┼────────┤ │ 17 │給你的情書(楊瑞代) │4 │不詳 │ ├──┼────────────┼──┤ │ │ 18 │在樹上唱歌(郭靜) │6 │ │ ├──┼────────────┼──┤ │ │ 19 │傷心的探戈(張蓉蓉) │2 │ │ ├──┼────────────┼──┤ │ │ 20 │思念無藥醫(張蓉蓉) │2 │ │ ├──┼────────────┼──┤ │ │ 21 │嘻哈寶典7UP │2 │ │ ├──┼────────────┼──┤ │ │ 22 │羅百吉震撼教育(羅百吉)│4 │ │ │ │-內附2 片CD │ │ │ ├──┼────────────┼──┤ │ │ 23 │回到最初(蔡淳佳) │7 │ │ ├──┼────────────┼──┤ │ │ 24 │台語金曲龍虎榜 │4 │ │ ├──┼────────────┼──┤ │ │ 25 │THE END 【起訴書誤載為黑│3 │ │ │ │豆眼鏡】(黑眼豆豆)- 內│ │ │ │ │附2 片CD │ │ │ ├──┼────────────┼──┤ │ │ 26 │愛像一首歌(蔡琴) │1 【│ │ │ │ │起訴│ │ │ │ │書誤│ │ │ │ │載為│ │ │ │ │2片 │ │ │ │ │】 │ │ ├──┼────────────┼──┤ │ │ 27 │赤子(范曉萱) │1 │ │ ├──┼────────────┼──┤ │ │ 28 │發燒藍調精選集 │2 │ │ ├──┼────────────┼──┤ │ │ 29 │為你情狂(美樂蒂‧佳朵)│1 │ │ ├──┼────────────┼──┤ │ │ 30 │回響【起訴書誤載為回想】│1 │ │ │ │(福山雅治) │ │ │ ├──┼────────────┼──┤ │ │ 31 │ME(日之內繪美) │1 │ │ ├──┼────────────┼──┤ │ │ 32 │城市(張懸) │1 │ │ ├──┼────────────┼──┤ │ │ 33 │盧廣仲Live In TICC現場錄│1 │ │ │ │音專輯(盧廣仲) │ │ │ ├──┼────────────┼──┤ │ │ 34 │蓄勢待發(羅素華生) │1 │ │ ├──┼────────────┼──┤ │ │ 35 │twins(by2) │3 │ │ ├──┼────────────┼──┤ │ │ 36 │小飛行(棉花糖)【起訴書│2 │ │ │ │誤載為棉花糖(小飛行)】│ │ │ ├──┼────────────┼──┤ │ │ 37 │霹靂狂花(張偉) │1 │ │ ├──┼────────────┼──┤ │ │ 38 │重感情(蔡小虎) │2 │ │ ├──┼────────────┼──┤ │ │ 39 │心的東方(阿蘭) │2 │ │ ├──┼────────────┼──┤ │ │ 40 │原唱原曲2 │3 │ │ ├──┼────────────┼──┤ │ │ 41 │愛的抱抱(郭書瑤) │4 │ │ ├──┼────────────┼──┤ │ │ 42 │魔鬼的眼淚(永邦) │3 │ │ ├──┼────────────┼──┤ │ │ 43 │FANTASY RIDE(席亞拉) │1 │ │ ├──┼────────────┼──┤ │ │ 44 │琴韻心聲(河村隆一) │1 │ │ ├──┼────────────┼──┤ │ │ 45 │上五樓的快活(陳奕迅) │2 │ │ ├──┼────────────┼──┼────────┤ │ 46 │夜貓(丁噹) │4 │不詳【起訴書誤載│ │ │ │ │為環球國際唱片股│ │ │ │ │份有限公司】 │ ├──┴────────────┴──┴────────┤ │以上合計:132片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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