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審訴字第251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商業會計法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3 月 31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9年度審訴字第2517號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許進印 上列被告因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偵緝字第415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本件公訴意旨略以: 許進印雖預見某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自稱姓楊之男子可能為幫助逃漏稅集團所屬成員,邀其擔任虛設公司行號之名義負責人,乃有其不法目的,竟仍基於幫助他人逃漏稅之不確定故意,交付其個人資料予該男子,自民國93年11月19日起,擔任桃園縣桃園市○○街100 巷4 號1 樓「津玉豐企業有限公司」(下稱津玉豐公司)之名義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所規定之商業負責人。該楊姓男子明知津玉豐公司並無實際進、銷貨交易之事實,竟基於概括犯意,自93年12月間起至95年10月間止,以津玉豐公司名義,先後多次填製虛偽會計憑證統一發票共202 紙,總計金額新臺幣(下同)4861萬6,222元,持交附表所示之營業人等充當進貨憑證,並幫助附 表所示編號16多元化廣告有限公司、編號19獎達食品有限公司、編號20同喜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實際營業之公司逃漏營 業稅,總計22萬6,223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課稅之公平性及正確性。因認被告涉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商業負責人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等罪嫌。 二、按被告死亡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逕行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5 款、第307 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許進印業於100 年2 月16日死亡,有嘉義縣竹崎鄉戶政事務所100 年3 月8 日嘉竹戶字第1000000461號函暨函檢附死亡登記申請書、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等件附卷可稽。被告既已死亡,揆諸前開規定,爰不經言詞辯論,逕行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5 款、第307 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31 日刑事庭 審判長 法 官 鍾雅蘭 法 官 許曉微 法 官 顏世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 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吳忻蒨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31 日附表:銷項去路 ┌──┬─────┬─────┬──────────────┬──────────────┐ │編號│公司名稱 │統一發票 │ 取得統一發票銷售額明細 │ 提出申報扣抵明細 │ │ │ │申報年月份├──┬─────┬─────┼──┬─────┬─────┤ │ │ │ │張數│銷售額( │稅額(元)│張數│銷售額 (│稅額(元)│ │ │ │ │ │元) │ │ │元) │ │ ├──┼─────┼─────┼──┼─────┼─────┼──┴─────┴─────┤ │ 1 │華光宗教文│94年2月 │ 2 │ 675,800│ 33,790 │ 虛設行號 │ │ │物藝品社 │ │ │ │ │ │ ├──┼─────┼─────┼──┼─────┼─────┼──────────────┤ │ 2 │翌仲實業有│94年4 月至│ 7 │ 1,860,000│ 93,000 │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同年6 月 │ │ │ │ │ ├──┼─────┼─────┼──┼─────┼─────┼──────────────┤ │ 3 │義發有限公│94年11月至│ 5 │ 1,219,000│ 60,950 │ 虛設行號 │ │ │司 │同年12月 │ │ │ │ │ ├──┼─────┼─────┼──┼─────┼─────┼──────────────┤ │ 4 │易翔實業有│94年9 月至│ 5 │ 1,095,349│ 54,768 │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同年10月 │ │ │ │ │ ├──┼─────┼─────┼──┼─────┼─────┼──────────────┤ │ 5 │聖佑有限公│94年7 月至│ 6 │ 1,427,000│ 71,350 │ 虛設行號 │ │ │司 │同年8月 │ │ │ │ │ ├──┼─────┼─────┼──┼─────┼─────┼──────────────┤ │ 6 │若士達企業│94年7 月至│ 18 │ 4,071,274│ 203,564│ 虛設行號 │ │ │有限公司 │95年10月 │ │ │ │ │ ├──┼─────┼─────┼──┼─────┼─────┼──────────────┤ │ 7 │迪威實業有│94年9 月至│ 8 │ 1,876,287│ 93,814 │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95年10月 │ │ │ │ │ ├──┼─────┼─────┼──┼─────┼─────┼──────────────┤ │ 8 │那卡新實業│95年1 月至│ 22 │ 4,753,793│ 237,692│ 虛設行號 │ │ │有限公司 │95年10月 │ │ │ │ │ ├──┼─────┼─────┼──┼─────┼─────┼──────────────┤ │ 9 │臺灣新光商│94年5月 │ 1 │ 1,200 │ 60 │ 未提出申報扣抵 │ │ │業銀行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桃│ │ │ │ │ │ │ │園分公司 │ │ │ │ │ │ ├──┼─────┼─────┼──┼─────┼─────┼──────────────┤ │ 10 │川霆企業有│94年2月 │ 1 │ 358,000│ 17,900│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 │ │ │ │ │ ├──┼─────┼─────┼──┼─────┼─────┼──────────────┤ │ 11 │沅將鋼鐵工│94年1 月至│ 27 │ 6,967,127│ 348,358│ 虛設行號 │ │ │程有現公司│95年8月 │ │ │ │ │ ├──┼─────┼─────┼──┼─────┼─────┼──────────────┤ │ 12 │岦多威企業│94年2 月至│ 27 │ 6,484,340│ 324,218│ 虛設行號 │ │ │有限公司 │95年8月 │ │ │ │ │ ├──┼─────┼─────┼──┼─────┼─────┼──────────────┤ │ 13 │十馥企業有│94年3 月至│ 13 │ 3,444,480│ 172,224│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同年12月 │ │ │ │ │ ├──┼─────┼─────┼──┼─────┼─────┼──────────────┤ │ 14 │星豐益實業│95年1 月至│ 4 │ 857,752 │ 42,888 │ 虛設行號 │ │ │有限公司 │2 月 │ │ │ │ │ ├──┼─────┼─────┼──┼─────┼─────┼──────────────┤ │ 15 │喬帝國際股│95年1 月至│ 13 │ 3,200,248│ 160,013│ 虛設行號 │ │ │份有限公司│8 月 │ │ │ │ │ ├──┼─────┼─────┼──┼─────┼─────┼──┬─────┬─────┤ │ 16 │多元化廣告│95年3 月至│ 9 │ 2,134,176│ 106,710│ 3 │ 1,467,446│ 73,373│ │ │有限公司 │同年8 月 │ │ │ │ │ │ │ ├──┼─────┼─────┼──┼─────┼─────┼──┴─────┴─────┤ │ 17 │頡鶴有限公│94年4 月至│ 16 │ 3,790,486│ 189,254│ 虛設行號 │ │ │司 │95年4月 │ │ │ │ │ ├──┼─────┼─────┼──┼─────┼─────┼──────────────┤ │ 18 │庚廣實業有│95年9 月至│ 6 │ 1,342,910│ 67,146 │ 虛設行號 │ │ │限公司 │同年10月 │ │ │ │ │ ├──┼─────┼─────┼──┼─────┼─────┼──┬─────┬─────┤ │ 19 │獎達食品有│93年12月 │ 4 │ 1,208,000│ 60,400 │ 4 │1,208,000 │ 60,400│ │ │限公司 │ │ │ │ │ │ │ │ ├──┼─────┼─────┼──┼─────┼─────┼──┼─────┼─────┤ │ 20 │同喜食品有│94年1 月至│ 8 │ 1,849,000│ 92,450 │ 8 │1,849,000 │ 92,450│ │ │限公司 │同年2 月 │ │ │ │ │ │ │ ├──┴─────┴─────┼──┼─────┼─────┼──┼─────┼─────┤ │ 合 計 │202 │48,616,222│ 2,430,819│ 15 │4,524,446 │ 226,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