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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984號

連帶債務人內部求償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8 月 26 日

法官林宜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984號

原告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法定代理人
賴伯勳
訴訟代理人
陳忠輝律師
被告
興興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長瑞
訴訟代理人
林仕訪律師
複代理人
謝淑芬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連帶債務人內部求償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2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宜靜

書記官 范升福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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