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重訴字第338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重訴字第338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正揚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文郎 住同上
- 設台北市○○區○○○路0段00號9樓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國科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因100 年度重訴字第388 號回復原狀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37,00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506,40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