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司票字第690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2 月 19 日
- 當事人勵鑫建材有限公司、蔡志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票字第6901號聲 請 人 勵鑫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志勇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李宏駿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本票原本。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19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