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9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連帶債務人內部求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8 月 26 日
- 當事人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賴伯勳、興興營造有限公司、陳長瑞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984號原 告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法定代理人 賴伯勳 訴訟代理人 陳忠輝律師 被 告 興興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長瑞 訴訟代理人 林仕訪律師 複 代理人 謝淑芬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連帶債務人內部求償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26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宜靜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范升福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