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904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904號
- 原告
- 世聯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秋純
- 被告
- 源興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 被告
- 號
- 法定代理人
- 彭欽源
上列原告與被告源興水電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雖據繳納裁判費新台幣( 下同)3,530元,惟查本件經追加後之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660,620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7,270 元,原告僅繳納新台幣3,530 元,尚不足新台幣3,74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十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