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2233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8 月 15 日
- 當事人富優技研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22338號債 權 人 富優技研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匯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表明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地址。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15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