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29356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29356號
- 債權人
- 立泰電梯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崇儒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臻愛加州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一、表明債務人臻愛加州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姓名、地址。
二、釋明聲請支付命令之原因(台端已提出台北地方法院100 年度北簡字第5901號確定判決在案,是否與本件聲請為同一原因事實)。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