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534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534號
- 原告
- 櫞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蘇明珠
- 訴訟代理人
- 陳之盈
- 訴訟代理人
- 陳慶瑞律師
- 被告
- 正鼎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詩樵
- 訴訟代理人
- 莊守禮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買賣價金事件,業經準備程序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行準備程序,並訂於民國102年8月22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法庭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53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買賣價金事件,業經準備程序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行準備程序,並訂於民國102年8月22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法庭開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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