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912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訴字第912號
- 原告
- 陳近藤
- 訴訟代理人
- 鄭勵堅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李佳玲律師
- 被告
- 麥可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李德儀
- 代理人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賴玉梅律師
周福珊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 年4 月3 日上午10點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開庭(桃園市○○路000 號簡易庭大樓)。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訴字第912號
周福珊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 年4 月3 日上午10點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開庭(桃園市○○路000 號簡易庭大樓)。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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