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2001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8 月 19 日
- 當事人豐達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20016號債 權 人 豐達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設桃園縣桃園市○○○路○段00號5樓 之1 法定代理人 陳素珠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段00號5樓 之1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中日西武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債務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向主管機關報備之相關資料,及現任主任委員姓名。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19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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