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補字第478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補字第478號
- 原告
- 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
- 法定代理人
- 金壽豐
- 訴訟代理人
- 陳哲誠
- 被告
- 億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碤堂
上列原告與被告億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622,710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6,83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