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2074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2074號
- 原告
- 四海油品化工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梅
- 被告
- 賴龍柱(原名賴鶴鎗)
楊宗民
王錫廷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業經準備程序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行準備程序,並訂於民國103 年7 月7日下午2 時30 分,在本院民事第一法庭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2074號
楊宗民
王錫廷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業經準備程序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行準備程序,並訂於民國103 年7 月7日下午2 時30 分,在本院民事第一法庭開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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