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司票字第142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3 月 12 日
- 原告蔡蓮嬌即建信工程行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票字第1427號聲 請 人 蔡蓮嬌即建信工程行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森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本票提示日。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12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司票…」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