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91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返還不當得利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3 年 08 月 29 日
  • 法官
    林文慧

  • 當事人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沛鑫科技有限公司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914號原   告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景春 訴訟代理人 王佳怡 被   告 沛鑫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春英 訴訟代理人 簡良夙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 年10月29日下午3 時40分,在本院民事第5 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9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文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9  日書記官 陳秀鳳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