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26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6 月 19 日
- 法官陳添喜
- 當事人林源峯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268號聲 請 人 林源峯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2 年6 月19日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宣告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股票1 張,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1 年度司催字第789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股票,業經本院以101 年度司催字第789 號公示催告在案,業經調取該卷查明屬實。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 年5 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19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添喜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19 日書記官 史萱萱 ┌─────────────────────────────────────────────┐ │股票附表: │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00│展觸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九─NE─0000二四二 │1 │1000│ │ │01│ │ │ │0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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