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度重訴字第349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重訴字第349號
- 上訴人
- 全特技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連生
- 被上訴人
-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錦瑭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因本院103 年度重訴字第349 號收取訴訟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台幣(下同)7,980,75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20,151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