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度重訴字第349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重訴字第349號
- 原告
-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錦瑭
- 訴訟代理人
- 沈士弘
- 訴訟代理人
- 施志賢
- 被告
- 全特技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連生
- 訴訟代理人
- 潘維成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追加被告 遠東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局全
陳林雪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收取訴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本院第六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