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勞訴字第66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勞訴字第66號
- 原告
- MAALA ALLAN GANUELAS
- 訴訟代理人
- 陳柏舟律師
- 被告
- 元昶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鍾招雄
- 被告
- 林宗榮
- 被告
- 黃建華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歐龍山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一百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勞訴字第6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一百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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