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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77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03 月 09 日

法官周珮琦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77號

聲請人
葉坤炎
代理人
鮑黎登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5 年3 月9 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遺失附表所載之股票,前經聲請本院
    以104 年度司催字第553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於民國104 年
    10月1 日新聞紙在案,茲因申報權利期間業已屆滿,無人申
    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載股票無效等語
二、查附表所載股票,業經本院104 年度司催字第553 號公示催
    告在案,所定股票申報權利期間業於105 年2 月1 日屆滿,
    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從而,聲請人聲請宣告附
    表所載之股票無效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周珮琦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9     日
                                書記官  莊琦華
┌──────────────────────────────────────────────────┐
│股票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77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00│峻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00八七─ND─00三五四三│        │1    │1000│      │
│01│                              │九─0                      │        │      │        │      │
├─┼───────────────┼──────────────┼────┼───┼────┼───┤
│00│峻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00八七─ND─00三五四四│        │1    │1000│      │
│02│                              │0─六                      │        │      │        │      │
├─┼───────────────┼──────────────┼────┼───┼────┼───┤
│00│峻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00八七─ND─00三五四四│        │1    │1000│      │
│03│                              │一─八                      │        │      │        │      │
├─┼───────────────┼──────────────┼────┼───┼────┼───┤
│00│峻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00八七─ND─00三五四四│        │1    │1000│      │
│04│                              │二─0                      │        │      │        │      │
├─┼───────────────┼──────────────┼────┼───┼────┼───┤
│00│峻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00八八─ND─00四七一二│        │1    │1000│      │
│05│                              │0─三                      │        │      │        │      │
├─┼───────────────┼──────────────┼────┼───┼────┼───┤
│00│峻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00八八─ND─00四七一二│        │1    │1000│      │
│06│                              │一─五                      │        │      │        │      │
├─┼───────────────┼──────────────┼────┼───┼────┼───┤
│00│峻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00八八─ND─00四七一二│        │1    │1000│      │
│07│                              │二─七                      │        │      │        │      │
├─┼───────────────┼──────────────┼────┼───┼────┼───┤
│00│峻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00八八─ND─00四七一二│        │1    │1000│      │
│08│                              │三─九                      │        │      │        │      │
├─┼───────────────┼──────────────┼────┼───┼────┼───┤
│00│峻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00八八─ND─00四七一二│        │1    │1000│      │
│09│                              │四─0                      │        │      │        │      │
├─┼───────────────┼──────────────┼────┼───┼────┼───┤
│00│峻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00八八─NX─0000二一│        │1    │500  │      │
│10│                              │五─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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