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7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6 月 30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171號聲 請 人 黃榮俊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105 年6 月16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示之股票,於新北市板橋區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4 年度司催字第709 號公示催告,並於民國(下同)104 年12月22日將公告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股票無效等語。 二、查附表所示之股票,業經本院以104 年度司催字第709 號公示催告在案,所定申報權利期間至105 年4 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等情,為聲請人所陳明,並經本院調閱前開公示催告卷宗核閱無誤,堪信為真。從而,聲請人聲請宣告上開股票無效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30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汪智陽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30 日書記官 洪明媚 ┌──────────────────────────────────────────────────┐ │股票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171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00│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二二九三九六─五 │ │1 │1000│ │ │01│ │ │ │ │ │ │ ├─┼───────────────┼──────────────┼────┼───┼────┼───┤ │00│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二二九三九七─六 │ │1 │1000│ │ │02│ │ │ │ │ │ │ ├─┼───────────────┼──────────────┼────┼───┼────┼───┤ │00│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二二九四00─四 │ │1 │1000│ │ │03│ │ │ │ │ │ │ ├─┼───────────────┼──────────────┼────┼───┼────┼───┤ │00│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二二九三九九─八 │ │1 │1000│ │ │04│ │ │ │ │ │ │ ├─┼───────────────┼──────────────┼────┼───┼────┼───┤ │00│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二二九三九八─七 │ │1 │1000│ │ │05│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