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勞訴字第83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勞訴字第83號
- 原告
- 簡新維
- 原告
- 簡紹惟
- 原告
- 簡曉瑭
- 原告
- 兼 共 同
- 訴訟代理人
- 吳惠如
- 被告
- 國揚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黃守仁
- 訴訟代理人
- 蔡孟遑律師
陳永來律師
魏雯祈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被告國揚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具狀陳明兩造已達成和解協議,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7 年8 月21日上午9 時15分,在本院民事第六法庭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勞訴字第83號
陳永來律師
魏雯祈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被告國揚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具狀陳明兩造已達成和解協議,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7 年8 月21日上午9 時15分,在本院民事第六法庭開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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