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司字第32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字第32號
- 聲請人
- 陳美淑
- 聲請人
- 東源物流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陳盛沺
上列聲請人聲請為豐網國際物流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簿冊保管人事件,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 項規定,應徵聲請費新臺幣(下同)1,000 元,未據聲請人繳納。茲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項之規定,命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字第32號
上列聲請人聲請為豐網國際物流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簿冊保管人事件,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 項規定,應徵聲請費新臺幣(下同)1,000 元,未據聲請人繳納。茲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項之規定,命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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