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680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9 月 13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6801號聲 請 人 塞席爾商日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勝雄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MS . PRAPTINI (娣妮)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經查本件聲請狀並未經聲請人之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故請提出經聲請人蓋印其公司大小章之聲請狀。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13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