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80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80號
- 原告
- 台灣鑽石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藍敏雄
- 訴訟代理人
- 楊肅欣律師
- 複代理人
- 劉睿哲律師
- 被告
- 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方震銘
- 訴訟代理人
- 石凱元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九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8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九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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