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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299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8 月 29 日

法官曾家貽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除字第299號

聲請人
名創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詹瑞蘭
訴訟代理人
陳建達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107 年9 月21日上午9 時2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曾家貽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9 日

書記官 吳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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