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補字第707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補字第707號
- 原告
- 大築A+社區管理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 施珮錡
上列原告與被告勝華建設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經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876,000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9,612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正本送達翌日起10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補字第707號
上列原告與被告勝華建設有限公司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經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876,000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9,612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正本送達翌日起10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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