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956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286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8 月 31 日

法官張永輝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286號

聲請人
展基熱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連墻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票據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118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 年6 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3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永輝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發票人  │付     款     人│發   票   日  │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註  │
│        │                │              │(新臺幣)│          │      │
├────┼────────┼───────┼─────┼─────┼───┤
│正璽金屬│台中商業銀行楊梅│107 年2月10日 │158,475元 │1623014   │無    │
│工業有限│分行            │              │          │          │      │
│公司羅基│                │              │          │          │      │
│琴      │                │              │          │          │      │
└────┴────────┴───────┴─────┴─────┴───┘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      劉雅婷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