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29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8 月 29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除字第299號聲 請 人 名創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詹瑞蘭 訴訟代理人 陳建達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107 年9 月21日上午9 時2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9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曾家貽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9 日書記官 吳秋慧